“我要回老家一趟。”也不知道为什么,当着沈浪的面,绾绾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无助了,眼眶又一次的湿润起来,轻咬着樱唇说道。
“为什么?”沈浪问。
“家里出了点事,爸爸欠下巨额的高利贷跑了,把我妈妈一个人留在家里,妈妈怕那些债主追上门,就躲回乡下老家去了,刚刚她给我打电话,让我赶紧回去。”绾绾涩声说道。
看着绾绾六神无主的样子,沈浪蓦地就感到一丝心疼,赶紧劝道:“姐你别着急,有我呢,我会帮你的,你老家在哪里?”
“就在瀚城下面的县城农村,我……我是农村出来的孩子。”绾绾低着头轻声说道。农村的孩子来到城市里打拼,总是会被人瞧不起,绾绾已经遭受过太多的冷眼了,所以对自己的身世有着深深的自卑,尤其是面对着沈浪这么个在她看来背景很神秘的家伙,她更是觉得自己很卑微。
“农村的怎么了,我小时候还是山里的呢!”沈浪却根本没有半分瞧不起绾绾的意思,果断的道:“那姐,你赶紧收拾东西,我陪你一起回老家,再大的事儿,哪怕天塌下来我都跟你一起面对!有啥事儿你一个女孩儿家不好出面的,我都替你出面去办!”
听着沈浪这样说,绾绾顿时感动的热泪盈眶,欣慰的哽咽笑道:“沈浪,谢谢你!”
“谢啥?姐你跟我还说这干什么?赶紧收拾东西吧,完事儿咱们就一起下乡!”沈浪斩钉截铁的道。
这匆匆忙忙间,绾绾要收拾的东西也不多,她飞快的跑到卧室里穿上一双白色的泡泡袜,然后又穿了一双白色的平底帆布鞋,毕竟回乡下难免要走土路的,坎坎坷坷,穿凉鞋实在不方便。
穿好了鞋袜之后,她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带上,然后就牵着沈浪的手出门了。
……
绾绾的老家位于瀚城市辖下的庐江县李家村,坐公共客车的话大概需要三个小时的车程。
两人没时间吃午饭,就随便买了几个火烧果腹。大热的天挤公共客车下乡,那肯定是很折腾人的,车厢里燥热喧哗就不说了,关键是味道还特别的难闻,有民工嘴里的大蒜味儿、烟味儿,还有很浓的臭脚丫子味儿,真是把整个车箱里熏的乌烟瘴气,偏偏还不能开窗户,因为风会把外面的尘土呛进来。
让沈浪陪自己早这样的罪,绾绾心里其实是很过意不去的,可现在她的心情也不在向沈浪表达歉疚上,一张美轮美奂的俏脸出神的望着窗外,眉心紧锁,显见还是为自己的爸爸妈妈担心。
在这味道难闻的车厢里,绾绾算得上唯一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百合了,她被那些臭味熏的脸颊潮红,又因空气太过闷热,导致香汗淋漓,胸闷气躁,沈浪心头闪过一丝不忍,慢慢的就把手伸过去握住了她一只温香暖玉般的小手,绾绾的脸蓦地一红,终于拉回了自己的思绪,转过头来看着沈浪。
“姐,别担心,一切都会过去的。”沈浪诚挚的说道。
绾绾双眼饱含着热泪,再次感激的点点头,同时她竟然察觉到一个奇怪的现象:自己的小手被沈浪紧紧的握着,居然在他的掌心中传递出一丝丝的凉意,浸透到自己的身体里来,把自己满身的燥热和难耐都给涤荡掉了,致使自己竟然感到神清气爽,没再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就连忐忑的心情也跟着沉淀下来。
看着绾绾那惊讶的目光,沈浪淡淡一笑,什么话都没说,他自然不会告诉绾绾,这是自己暗暗把体内的内力和真气渡给绾绾一些了,白虎之力除了象征力量和杀伐,还有一定的阴寒属性,太大的作用没有,但替绾绾一个娇美的女孩子祛热是绰绰有余了。
在坎坷不断地乡间小公路上颠簸了差不多三个多小时,公共客车终于抵达了庐江县车站,两人又从车站外面打了一辆出租车,直接赶到李家村。
在这个过程中,绾绾的小手一直都是被沈浪紧紧牵着的,经过这一路沈浪给她加油鼓气,她现在也不是那么的紧张了,感觉有沈浪在自己身边,就仿佛给自己吃了一颗定心丸,一切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连绾绾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对沈浪何来那么大的自信,但这种感觉就是那么的微妙。
出租车停在通往李家村的一条进村小路上,两人下了车,沈浪依然是半步不离的牵着绾绾,想了一下,他忽然问道:“姐,待会儿如果见到你妈妈,我怎么解释咱俩的关系啊,说是你的学生好么?”
“这个……”绾绾愣了一下,随即脸颊一红,感觉如果让人知道自己带着一个男学生回老家,怕是对名声很不好,只好就苦涩的问:“你觉得呢?”
“我觉得不太合适,让人传你闲话就麻烦了!”沈浪尴尬一笑:“要不……你就跟家里人说我是你男朋友吧,这样别人也不会说什么,还能让你妈妈放心。”
“男……男朋友?”绾绾闻言脸更红了,就算她心里并不排斥沈浪的提议,可也不好意思沈浪当面说出来呀,毕竟女孩子,脸皮薄嘛!
“没事,就假扮么!正好我今天也没穿校服,姐你也是穿的便装,咱俩看起来还挺般配,别人不会说什么的,哈哈!”沈浪很满意自己的这个提议,哈哈笑道。
假扮……绾绾心中有点小腹诽,对沈浪的“假扮”两个字感到一丝丝的失望,不过也确实像沈浪说的,此自己现在打扮的很年轻,而沈浪本来就高大帅气,英俊挺拔,一点都不像个稚嫩的学生,他扮自己男朋友是绰绰有余了,所以绾绾也就只能“嗯”了一声,羞答答的点头同意了。
……
对于李家村的人来说,绾绾无疑是这个不算很富裕的小村庄里飞出去的金凤凰,她不仅人长得倾国倾城,肤白水灵,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农村小家女人那样的凡俗和土气,有的只是城市女孩儿那种与生俱来的娇贵气质。
绾绾虽然家境很一般,但从小就很刻苦,在村小学上学的时候成绩就是名列前茅的,后来跟着爸爸妈妈一起搬去瀚城市谋出路,从初中到高中,更是一直出类拔萃,直到最后凭借她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又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她才算是真正能在城市里立足了。说起她的事情,李家村的老老少少就没有一个不竖大拇指的。
当然,也有不少从小学开始就暗恋绾绾的村汉,至今还在把她当成是梦中情人一般的存在,这些人还都一直为了她而打光棍呢,只不过他们都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戏了,癞蛤蟆永远都吃不上天鹅肉,所以只能是想想而已。
此刻绾绾带着沈浪回村,那还真是引起了不小轰动,要知道绾绾现在穿着白T恤、牛仔短裤和泡泡袜帆布鞋,根本没有一点中学老师的范儿,反倒更像是在校女生,而旁边还有沈浪这么个气度不凡的英俊男孩儿紧紧牵着她,倒也真像天造地设的一对,不引人注目才怪呢。
“郭大叔,您出去呀?”尽管是为了爸妈的事儿回来的,可当看到村里人的时候,绾绾还是不得不装出回家省亲的镇定样子,甜笑怡人的向村里人打招呼。
被他称作郭大叔的中年村汉是郭家村少数几户不姓李的人之一,并且是个四十多岁的光棍汉,一条腿还有点跛,当他认出跟他打招呼的这位绝色美女乃是曾经艳绝全村的绾绾之后,一双眼珠子都直了,忙不迭点头道:“嗯!嗯!去村口溜达溜达!”
绾绾点头一笑,便又继续和绾绾走向村里去了。
留下郭大叔站在原地,一脸的惊羡和目瞪口呆,失神的喃喃自语:“李家这闺女,越长越漂亮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