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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华人遭受的几次屠杀(1 / 1)

()从明朝中期开始,就有大量的中国侨民到东南亚去谋生,今天的东南亚的华人又和大一部分就是当时的移民后裔,西方殖民者来到之后,不断的迫害华人,多次进行了有组织的针对华人的屠杀。】

第一次有记载的发生在1603年西班牙殖民者统治下的菲律宾,当时死难的中国同胞据《明史》记载为25000人,福建巡抚估计为3万人,西班牙殖民者估计为23000人)而华侨损失的财产则难以估计,据事后拍卖,拨为军用者36000多比索,缴人“皇家金库”者3万多比索。大屠杀后,致使马尼拉没有理发师,没有裁缝,没有鞋匠,没有厨师,没有农民和牧民;“没有粮食吃,没有鞋子穿,即使出极高的价钱也买不到”。1639年的第二次大屠杀,致使吕宋岛华侨基本上绝灭了,全菲遇难华侨共达22000一24000人。“有几条河里的水被尸体污染得不能食用达6个月之久,(马尼拉)周围许多里格以内,河里的鱼是吃人肉长肥了的,所以人们连鱼也不能吃”。1662年的第三次大屠杀,据推测被杀害的华侨不下25000人。一个西方历史学家说:“西班牙人的原来意图是要杀尽每一个中国人的。但后来考虑到缺乏商贩和手艺人的不便,便放弃了这个意图。实际上是出于有此必要,而却以(西班牙王)的名义慈悲地宣称赦免一切放下武器的人。”1762年,西班牙人对华侨实行第4次大屠杀,遇难华侨近2万人。西班牙殖民者发布命令“杀掉所能找到的一切中国人”,宣告所有华侨都是西班牙的叛徒,在什么地方发现,就在什么地方绞死。于是西班牙殖民者四处搜捕,形成一个“骇人听闻的屠杀**”。它们残酷地把10~15个人的辫子联结在一起,再系上石头,投入海河,活活淹死。殖民者的强盗行径勾画出吃人魔王的丑恶嘴脸。

然而最令人可气的是第一次屠杀发生后,当时的福建巡抚(这个人我不想提他的名字,因为离现代太近了,说不定还能找到他的子孙后代)对皇帝上书时居然还谴责所有被杀的华人都是愧对祖坟的逆子,不值得陛下关心。

荷兰殖民者巩固了它在爪哇的地位后,便对印度尼西亚日益增多的华侨害怕起来。他们认为富有的华侨是竞争者,而贫穷的华侨则又是对自己有害的分子。早在18世纪20年代,荷兰当局就已经把对自己没有好处的贫穷失业的华侨流放到锡兰岛和开普殖民地去,只有从公司得到特别许可证的华侨才被允许住在爪哇。1740年7月25日,东印度公司议决,凡属可疑的华侨,不管有无居留准字,统统抓起来先关在监牢里,然后再行审查。此令一下,马上引起了极大的骚动,官吏以发给居留准字大索贿赂,许多有资产的华侨,无缘无故地被关在监牢里,须出一大笔钱才能赎出。假如有的华侨无钱疏通官吏,则被遣送锡兰岛。上荷兰人的肉桂园中做苦工。后来事情愈闹愈恶化,那些被送到锡兰做苦工的华侨,并非真的运到锡兰,而是船一离开海口,就被扔进海里喂大鱼。

荷兰总督还以华侨准备攻击巴达维亚为借口,组织了一场骇人听闻的对华侨的屠杀。被唆使反对华侨的暴民,在荷兰士兵的参与下,劫掠和屠杀华侨达一星期之久,虽老幼亦不得免。巴达维亚一地,原有华侨4000人,在巴达维亚以外的荷兰领地上,则有华侨6000人。这次屠杀,华侨住家被劫掠和焚毁的就有600多处,被杀害的华侨数以千计。总督还下令将狱中华侨全部处死。另据印度尼西亚史书记载:总督下令搜查巴达维亚城内中国人的住宅。这次搜查演变成屠杀、抢劫和四处放火焚烧,甚至在医院里的中国人也惨遭杀戮,这种情况大约继续了十天之久,一万多尸首横陈街道。东印度公司对此袖手旁观,不加制止,总督甚至亲自下令把被捕的中国人一概杀死,同时将医院里的中国人拖出来,让暴徒打死。此外,他还出布告:凡在城外杀一中国人的给赏银2“杜卡特”(每一杜卡特等于荷印市三盾一角五分)。

其实东南亚对华人的屠杀一直到21世纪的今天还远没有结束,比如印尼建立国家到现在对华人的屠杀十余次,就是到了2000年以后还在发生,只是规模比较小一点.

文章相关消失的华人国家

消失的华人国家:兰芳共和国

文/赵池凹

45年前,历史学家罗香林的重要著作《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于1961年6月在香港出版,国际学术界轰动一时。40年后,这段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历史故事,被一个人重新提起,他就是中国驻印尼大使陈士球。2001年春节,在印尼出生的传记作家张永和为他的新书《瓦希德传》重返千岛之国,征求修改意见。期间,张永和与当地侨领吴能彬一同拜会陈士球。陈大使告诉他们,客属乡贤罗芳伯曾在婆罗洲东万律建立了一个共和国,值得作家“大书一笔”。这才有了张永和、张开源合著的《罗芳伯传》,2005年在印尼出版。

从帮会到企业到国家

罗芳伯,原名罗芳柏,罗芳伯是后人对他的尊称。生于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自幼学文习武为群儿冠”。由他建立的兰芳到底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大企业?抑或是一个帮会?我的答案:三者皆是。最早是帮会,后来是企业,最后是国家。

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罗芳伯乡试不第,“乃怀壮游之志”,发扬客家精神,漂洋过海,登上婆罗洲(今西加里曼丹岛)。到了东万律,罗芳伯最先建立的是兰芳会,一个以保护华人社团为业的组织,其实就是一个帮会,主要的对手是天地会。经过多次交手,天地会灭亡,兰芳会发展壮大。

当时,东万律面临内忧外患,内部互相争斗外部又有强邻入侵,在印度尼西亚的荷兰殖民者联合东印度公司,曾多次向坤甸一带发动武装侵略。罗芳伯和他的伙伴,和当地人一起,协助当地苏丹首领平了土著人的叛乱,得到了首领的嘉奖,将东万律划归罗芳伯管辖。这块地方有10多万人及南北几十公里的产金地,吸附华人数万,土著好几十万,顺理成章地成立了巨大的经济实体―兰芳公司。

公司成立后,罗芳伯一个个收拾了当地四分五裂的各种华人团体、商会、村寨,消灭了所有对手。这时的兰芳公司已经摆脱了先前的帮会性质,正式以一个军队的面目出现了。

1776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建立了自治政府。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当时,大家推荐罗芳伯为国王,罗芳伯不同意以王相称,后由各代表商议建立兰芳大总制,称罗芳伯为"大唐总长"或"大唐客长"。但他向北京派遣使者前去朝贡时,仍然使用的是“兰芳公司”的名义。

罗芳伯任总长19年,于1795年在西加里曼丹病逝,终年58岁。罗芳伯病故后,由江戍伯继任其位。

兰芳国110年历史中,前后共有12位元首。元首的更迭,用的是一种介乎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罗香林的《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做出了这样的结论:“清乾隆年间,广东嘉应州有罗芳伯者,侨居南洋婆罗洲(Borneo)西部之坤甸(Pk),垦辟土地,策众采矿,并助土著苏丹,平定祸乱,一时侨民多归依之。东征西讨,所向披靡,苏丹知势力不敌,因分土而治。芳伯乃为之奠都邑,定官制,修军备,开商场,兴矿冶,抚民庶,建元兰芳,建国号曰兰芳大总制。受推为大唐总长,盖为一有土地、人民与组织,及完整主权之共和国焉。”基本上这就一锤定音啦,兰芳就是共和国。这个论断,被广泛接纳。互联网上,如果你搜寻“已经消失的国家”,兰芳是其中一个。

张永和、张开源采纳的自然也是罗香林的学说。根据《罗芳伯传》,兰芳的确具有共和国的一些特征:

有首都(在东万律Toeloet),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还分为省、县、乡三级。各级官吏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政务的裁决,也由大家来公断。这一条是人们判断兰芳是不是一个国家,以及是不是共和国的关键。

政制分司法、军事、财政、经济、教育5部分。

军备方面,开办军械厂,铸造兵器,除军事战略要地派驻少量常备军外,其他地方没有驻军。平时大家各安本业,抽调适龄青年练习射击,一旦有事,就征召这些青年组成军队(很像当今的预备役)。

财政方面,设税收督察官,实施征税来充实国库;征收商人的货物税,并且以出口创收为原则。

经济方面,积极扩充市场;矿产由国家组成公司(现在的说法就是国企),实施统一经营。

教育方面,举办汉文学校,聘请儒士执教,以中国传统文化为重点。

司法方面,以天地会纲领为基础(兰芳公司在与天地会进行了艰苦的军事斗争之后,吞并了天地会,所以天地会比较系统完整的纲领也被兰芳吸收),进而修订为普及易行的法规。

张永和、张开源说,兰芳还确定了自己的国旗,规定以各式汉服为国家礼服。

但是,来看东万律丛林中的“罗公芳柏之墓”,墓柱下石刻的《罗公史略》,应是其盖棺之论,其中清楚地写道:

“罗公芳柏、广东省梅县石扇堡人。……定鼎东万律,创建兰芳公司基业。”这“定鼎”一词,微妙地改变了事情的性质,你可以说是定都,也可以说是定总部的所在地。

惟一不称王的华人国王

按照《罗芳伯传》的说法,当地统治者苏丹与罗芳伯签约割让土地给兰芳自治,“其所割让的土地,计东界万劳,西界卡浦斯河,南界大院、上侯、双沟月之线,北界劳劳、山口洋、邦戛之线,纵横数百里……”幅员辽阔,人口也达到百万之众,地地道道的国家,可为什么这个墓志铭上,偏要称“公司”呢?

其实,像罗芳伯这样的中国移民,在当时社会里叫“天朝弃民”,根本没有社会地位。当时是乾隆年代,中国繁荣昌盛,朝廷威权无处不在。罗芳伯他们不敢称孤道寡,怕犯一个谋逆之罪,自己远离故土倒不要紧,连累身在故国的宗亲友人那才是麻烦。中国人骨子里始终认同祖国,不管走得有多远,都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罗芳伯他们也是一样。反而,他们一直希望能够被清廷接纳为一个地方政府,一来可以光宗耀祖,二来也可以利用祖国这个靠山,抵抗来犯的欧洲人。事实上,清廷虽然从来没有正式承认过兰芳国,但罗芳伯派出的使者至少见到了乾隆的重臣,使得对兰芳觊觎已久的荷兰人有所忌惮,一直不敢造次。直到1886年,见清廷衰败,荷兰才大举进攻兰芳,灭掉了这个华人在海外建立的国家。

拥有百万人口,战时可以全民皆兵的兰芳国,败在远道而来的荷兰人手下,据说主要原因是武器太差。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国家实行什么体制不重要,重要的是实力―经济的实力、科技的实力,以及军事的实力。

华人在海外建国,历史上并不少见。罗芳伯不是惟一的一个,但他是惟一一个不称王的。

广东人吴元盛,在婆罗洲北部建立戴燕王国,自任国王,王位世袭,立国百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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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人张杰绪,在安波那岛(纳土纳岛)建立张氏王国,自任国王。19世纪张杰绪逝世,内部发生纷争,王国瓦解。

福建人吴阳,在马来半岛建立吴氏王国。

广东澄海华富村的郑信(一作郑昭),在暹罗王朝灭亡之后,招兵买马,击退缅军,平定各地割据势力,重新统一国家,成为暹罗王国的开国国王。

广东饶平人张琏,三佛齐国王。

还有两位,连名字都查不到了,只留下姓氏,一是婆罗国王某,福建人;一是爪哇顺塔国王某,广东潮州人。

以上华人国家都在19世纪,亡于西方殖民者对东南亚的侵略狂潮中。

看来二三百年前,席卷这个世界的浪潮是,走出国门,建立一个以自己为老大的国度。不同之处在于,欧洲人采取的是政府行为,于是世界各地出现了一个个欧洲国家的殖民地。而中国人全是“个体户”行为,戴燕王国、暹罗王国、兰芳共和国,统统跟祖国没关系。当时的中国是满清王朝,这个王朝在鼎盛时期不理睬兰芳国的主动俯首称臣,可能是因为皇帝老儿记取了元朝蒙古人的教训,打遍全世界,最后落了个王朝灭亡―费那个劲干嘛,不如就把眼睛看得见的这一千多万平方公里揣怀里踏实。没承想,你不扩张,就得收缩,到了清朝晚期,中国自己成为列强割据的对象,国土一块块沦丧,兰芳国拉大旗作虎皮的这个“保护伞”完蛋了,兰芳国也就跟着玩完。

写到这里我想到,罗芳伯之所以强烈希望清廷接纳他这个小国,可能灵感来自于眼前的荷兰殖民者―人家是国王派了军队官吏来的,有一个强大的靠山,罗芳伯完全靠自己眼前几个穷哥们儿,毕竟心虚。记得京剧《杜鹃山》吗?草莽英雄雷刚,听说山下的官府抓了一个**,就决定去劫法场,“抢一个**”为自己指路。

李光耀将自己比作罗芳伯

按照张永和、张开源的描写,罗芳伯是一个学识丰富、见多识广的天才型领袖。他去过雅典,考察雅典的政治体制。据说兰芳国的政治体制,就是参考雅典的民主制度而建立的。

印尼前总统瓦希德在《罗芳伯传》序中这样评价罗芳伯:“1787年华盛顿当选首任总统、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建立共和体制。然而,我们客属领袖罗芳伯于1776年就在世界第三大岛婆罗洲(今西加里曼丹)东万律创立‘兰芳大总制’共和体制,比美国早10年。以此历史贡献而论,罗芳伯亦不亚于华盛顿。罗芳伯堪称与华盛顿并列的世界伟人之一。”

罗香林也指出:“兰芳大总制与美利坚合众国,虽有疆域大小之不同,人口多寡之各异,然其为民主国体,则无二也。”

而新加坡的开国总理李光耀,干脆将自己比作罗芳伯。

这是后人的评价。当时怎么样呢?

兰芳十五年的时候,许多国际专家学者纷纷登上婆罗洲,来到东万律,考察奇特的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发展历史,高度评价了大唐总长罗芳伯卓越的领袖才能和民主政治与经济振兴的重大成果。1785年创刊的在英国伦敦出版的《泰晤士报》于1793年6月8日在一版头条地位报道了兰芳大总制共和国的建国情况指出:“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元首即大唐总长罗芳伯的神奇贡献,贵在与当地婆罗洲苏丹有机联络在一起,协调各族民众,推行原始的雅典式的共和体制,经济亦有规模发展。国力虽后于西方诸国,其意义却不逊于1787年华盛顿当选为第一任总统、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共和走向……”

罗芳伯在东南亚一带的影响相当深远。现在,东万律还有纪念罗芳伯的“兰芳公学”。在坤甸还有一座纪念罗芳伯的纪念厅和墓园,在厅内挂着一副对联:“百战据河山,揭地掀天,想见当年气概;三章遵约法,经文纬武,犹存故国冠仪”。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九,罗芳伯诞辰日,还举行谒墓祭祀仪式。据张永和介绍,各种纪念罗芳伯的庙宇可以说遍布坤甸一带,每到他的诞辰日以及忌日(农历九月廿二日),当地人总会到庙中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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