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1 / 1)

严庆生十一点下班,就这么几条巷子,程水却左等右等不见人。

他们知道混子会欺负严庆生,但从来没有人出来管过。白日里不过是点头招呼的交情,犯不上为了这么个人晚上去招一身腥。

程水丢了火钳,扶着严庆生胳膊,架起他:“哥,我带你回家,咱们回家。”

花是大棚里种的,压根没什么香气,程水却心里美得不行。

严庆生颤颤地睁了眼,但他说话费力气,眼前发虚,于是又闭上了,“你……你怎么来了……我……我没事……”

看吧,他的理智不让他开口,那份喜欢也总会找到别的方式,即便是捡一朵弃枝,或是别的什么,严庆生迟早有一天会发现的。

牺如 bxwx.co 牺如。程水掐了那些叶子,又扯丢了两片花瓣,这支玫瑰看起来稍稍精神了点儿。

是玫瑰呢!

汜减汜。况且找工作本身都快成了程水的特长,工地那种需要体力活的地方效率最高,他这种身强力壮看起来又不算可疑的年轻男性几乎是一找一个准,程水不怕吃苦,但严庆生的话他必须得听。

混子经过,肯定不止男人一个听见了,但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装聋作哑。

这事他只轻描淡写地跟严庆生提过一嘴,还是趁着严庆生说话都前后不着的困顿时候,他生哥整日已经够累了,犯不着用这点事儿来烦他。

饺子铺的重新开张把严庆生又拉回了曾经的日子,他比程水走得早回的晚,两人常常说不上几句话便都沉沉睡去。发传单不是长久之计,时间不稳定意味着随时可能断了收入,虽然舍不得,程水在一段时间后还是决定找份更牢靠些的工作。

大街上一个浑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五十块钱的年轻人,拿着一支鲜红的玫瑰,像一个破落骑士拿着自己的剑。他走着半道儿,瞄一眼手上的花,再走几步,搁鼻子上使劲儿一嗅,笑得像个傻子。

“哥!——生哥!”他大声嚷,“严庆生!”

“几点?十一点嘛,怎么,他惹事儿啦?”

大约是实在受不了他闹腾,有个男人开了窗户:“你找严跛子?”

老板坐在矮凳子上,正往盆里倒腾花泥。程水站门口看了会儿,扽扽衣角,走了进去。

程水的愉快是有道理的,这份工作若是放在以前倒也没什么特别,但现在不一样——他心里多了个人,花店便近水楼台了。比如现在,他手里就多了支玫瑰,那是刚刚被老板剪下的弃枝,最外面的花瓣儿已经蔫得打起了卷儿,边缘暗得发黑,叶子也都烂了。

玫瑰花最终落户在了巷口拾来的啤酒瓶里。程水坐在桌子前,又去躺上床,过一会儿坐起身,挪到床脚,最后下了床,来回地在房间里走动。

此时已经十一点过半。

程水看了看,干脆把灯给关上了,自己守在桌边,啃着馒头蘸酱,等严庆生回来。

程水眼睛红的吓人,他瞬间转过头,盯着男人看:“你见着他了?他人呢?!”

这笔账,他非得找回来不可。他倒要看看,一群只敢欺负他哥这样的混账,到底有什么能耐,毕竟他师父教他的,可不仅仅是刨木头。

带回去找个瓶儿,接了水插上放着,他想,他生哥的屋子缺的就是这股生气,那么死气沉沉的环境,严庆生这么些年究竟是怎么一日日熬过来的?

花被他极为精细地调整着角度,他等到晚上,自作主张地打开灯,灯光太暗,还时不时地闪,反倒烘托出一种诡异的气氛来。

“他们往哪边去了。”

男人指了方向,看程水状态不对,急匆匆关上窗户。

胡同尽头黑漆漆的,程水掂了掂手里的火钳,走了五六米,墙根靠着个人。程水脚步一顿,接着一声嚎,飞奔过去,扑通跪下,膝盖砸在石板上,他居然毫无所觉。

程水顺着男人指的方向过去,那边他没去过,七拐八拐,居然是个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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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何芈。最近更新都比较晚,有点忙,非常抱歉

今日美食:馒头蘸大豆酱,程水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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