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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偶遇(1 / 1)

“今天训练提前结束,各位早点回家休息吧。”

愚地克巳关闭了神心道馆。

死囚犯的来袭,打破了长久以来的宁静,众弟子明显心不在焉。

以此状态练习武术,还不如放他们一天假。

烈也简单跟千寻聊上几句,便和愚地克巳朝某个方向走去。

那正是愚地独步居住所,即使将馆主位交于克巳之手。

但这已有花甲之年的老人,显然不可能真正放下。

千寻轻车熟路回到家中,打开冰箱把蔬菜放在案板,又将白米用清水洗涤干净。

厨房传来菜刀声,伴随铁锅与铲子的碰撞,一股热气如烟升腾。

很快令人食欲大开的香气,弥漫在整座客厅。

餐桌上,芹菜炒肉丝,三文鱼罐头,再加上一碗白米饭。

这便是今日简单的午餐。

将围裙的蝴蝶结解开,挡在凤眼的凌乱发丝,千寻用食指轻轻撩在耳后。

耳垂泛着淡红,应该受刚才热气影响。

餐桌很大,但只有一把椅子。

他一边动筷,一边询问系统。

“系统,我明明打败了多利安,怎么进度还是0/5?”

千寻咀嚼着食物,可爱嘴巴看起来鼓鼓的,好像非常不满。

刚才他分明揍得对方,生活不能自理,哭天喊地不断求饶,但任务栏居然显示未完成?

系统怕是故障了!

“死囚们秉持败北信念而来,必须让他们亲口承认技不如人,这样任务才算圆满完成!”

千寻眼皮动了动,让他们亲口承认败北?

这也太磨人了!

看过动漫的都知道,那五名死囚犯全是嘴非常硬的家伙。

“尽给我增加困难度……”他轻柔眉间地说。

好在自己实力日益剧增,烈海王所教的中国武术,他也都登堂入室。

拳,爪,掌,指,腿!

各种用法融会贯通,千寻几乎看一遍就会!

就算死囚个个身怀绝技,他照样不虚,只管放马过来即可!

“还不够!”

人永远欲求不满,千寻同样如此,既然范马血脉这般强大,当然要继续挖掘长处。

目前,千寻只会烈海王所学的招式,还有近代拳法的空手道。

贪多嚼不烂,这话显然不能套用在自己身上。

刃牙世界里,各种武术层出不穷,犹如百家争鸣的璀璨时代!

光一个日本,就有许许多多的高手。

柔道、踢拳道、剑道、居合道、合气道……

更别提,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武术古国!

以前体弱没有能力,千寻只有老老实实待着,可今时不同往日,他将集百家之长,汲万武之道!

甚至超越……范马勇次郎!

当然,最令千寻眼馋的,依然是郭海皇的武术!

单凭消力这一手,就足以登顶技之巅峰,还不用说,后期的超音速拳!

“如果我去拜师的话,他会不会同意呢?”

这个想法,没在脑海停留几秒,便彻底随风而散。

武术的作用,让弱者对抗强者,不能为弱者使用的武术,那还算武术吗?

这是郭海皇之言。

千寻自认为很符合要求,他需要对抗勇次郎这个怪物,显然处于弱势一方。

向其说明原因,郭海皇有很大程度上,会同意自己请求。

“就这样办,等击败所有死囚,就出发去往中国!”

打定主意之后,千寻愉快用完餐,便收拾好盘碗。

……

第二日清晨,天还没完全睁开眼,千寻就大早起了床。

一番简单洗漱之后,开始每日晨跑锻炼。

空气清新的公园,两旁橡树扎根在地,硕大树叶如油画翠绿。

千寻扎着玫瑰色的马尾辫,在湖泊建起的铁栏杆内,迈动修长双腿一路小跑。

一双白色运动鞋,黑色短裤,上身穿搭同色t恤衫。

这是之前养成的习惯,原先千寻身体不行,只好每日坚持锻炼,以此增强自身体力。

“这个路线,应该能够抵达合气道馆。”他吐纳一口浊气。

自己此去是拜访一个人。

对方和愚地独步一样,属于同个时代,一位武神一位武圣!

后者其名为涉川刚气!

作为合气道宗师高手,涉川刚气是近代武学最高峰。

他的涉川流合气柔术,如同武侠小说里,以柔克刚借劲使力一样。

即使重达几百斤,连蛮牛都难以拉动的巨汉,涉川刚气也能轻而易举扳到在地。

尽管身材矮小瘦弱,但一身实力不容小觑。

而千寻目标也很明确,便是准备剽窃……学习借鉴对方的武学。

在此之前,他早已拜托好了刃牙,对方也表示很乐意教导自己。

“呼,好累啊。”

圆滑的下颌汗水滴落,如象牙般白洁的小腿,逐渐失去活力。

千寻喘气弯腰,双手撑在膝盖上,t恤衫也被密汗打湿。

“这种锻炼强度果然很大。”

鬼脑不仅有模拟对战的能力,还能进行幻想训练。

比方说,千寻幻想自己负重五十斤跑步,可他身体并未佩戴任何器械。

如果依照现实情况,幻想只是幻想,即使在如何当真,也绝无可能化虚为实。

不可能凭空给你增加五十斤。

可鬼脑打破这一定律。

只要千寻的身体负荷程度,能承受住幻想带来的压力,那么负重这种小事易如反掌。

刚才几公里的路程,他一直负重二百斤前行。

全身上下,都能清晰感受到,那股沉甸甸的压力存在。

否则仅凭平常跑步,他就算再跑十几里都不会感觉累。

“先休息一会儿吧。”

千寻左顾右盼,发现不远处,有一把长木椅。

上面还坐着一位正看报纸的年轻人,对方在静谧的公园显得有些独特。

千寻随意坐在另一头,淡淡清香从发间飘泊于空,好似栀子花的香甜。

年轻人鼻子轻轻嗅了嗅,懒洋洋拿开遮挡脸颊的报纸。

“这位小姐,你用的洗发露很香,什么牌子的?”

“我没有用洗发露。”千寻皱眉,转过脑袋:“还有不要叫我小姐!”

对此,年轻人微微一笑:“你一个人出门晨跑?”

“这不是很明显吗?”

“难道不害怕?”

“害怕什么?”千寻云里雾里,一双杏眼看向对方。

“比如偶遇歹徒之类的,你长得这么漂亮,很容易勾起一些人的欲望。”

“你到底想说什么!”

年轻人闻言,缓缓站起身,高大身躯挡在千寻面前。

优美的下颌,精致的锁骨,还有一双疑惑清澈的丹凤眼。

他低头看着这位绝美的“少女”,嘴角勾起一抹微笑:

“小姐,你现在被劫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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