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巴]
明媚的阳光一如他们初见那日。
眼前的青年也与记忆中那人如出一辙。
乌发雪肤,唇红齿白,这是美人的标配,也就罢了,但其眉目昳丽,就连左眼卧蚕上方的那粒小痣都与那人分毫无差,显得同样的恰到好处、锦上添花,就不能不让人震悚了。
沈炎口干舌燥,目光落在青年身上便再也无法挪开。
被这么不错眼地盯着,青年似乎感到害羞,微微低头,片刻后又意识到自己还在面试,鼓起勇气重新抬起头,却还是不敢直视沈炎灼灼的双眼,目光只落在他的肩上,低低地道:“程阳,我叫程阳,阳光的阳。”
接着是十分套路的自我介绍:本科毕业应届生,有过学生社团的工作经验,虽然没有当过助理,但自信有能力胜任这个岗位。
陈述完毕,按理说到了面试官提问的环节。沈炎却一语不发,看着程阳不知道在想什么。
“……”
“……”
一阵漫长而难堪的沉默,正在记录面试情况的助理小宋开始组织语言,试图挽救空气中弥漫的尴尬气氛,却听沈炎突然开了金口。
“你,不错。”
小宋吃了一惊,沈大明星挑剔异常,挑个生活助理活像古代帝王选妃,一轮又一轮,已然淘汰数十位经验丰富的应聘者。
相比那些落选者,这位程先生不管是能力还是性格都平平无奇,唯有一张脸还算能看,偏沈炎就能因此对他另眼相待。
世道不公,人心不古啊。
小宋感慨万千,看向沈炎的目光也复杂了许多。
没想到你也是这样的老色批。
沈炎自然没发现小宋的腹诽,他看着程阳又入了神,那双天生就适合拍戏的、过于多情的眸子,足以看得任何少女脸红尖叫。
于是小宋想起那首粉丝编的打油诗——
我见青山多妩媚,青山见我应如是。
但若沈炎见青山,青山有孕莫吃惊。
沈大明星自然还没到瞪谁谁怀孕的地步,但一般人确实也顶不住他这样专注的凝视。没一会儿程阳便羞红了脸,求助地望向小宋。
小宋爱莫能助地耸耸肩。
——早点跑还来得及。
程阳没有读心术,不知道要跑,反而是为了争取这个工作机会,深吸一口气,迎上沈炎的目光,尽量自然、大方地道:“沈先生,您有什么问题要问我的吗?”
沈炎恍然回神,语气艰涩:“……没有。”
程阳一愣,小心翼翼地道:“那我……是被录用了吗?”
“是的,恭喜你。”虽然知道程阳不可能和那人相提并论,沈炎却还是不愿放他走。
既然不可能得到那人,在身边留个念想,也好。
沈炎自嘲地笑了笑,看到程阳眼中露出惊喜的光芒,不由皱了下眉,又听到程阳询问薪资水平,更是大为失望。
沈炎不想回答这种庸俗的问题,同为社畜的小宋倒是非常理解程阳的心情,耐心地道:“月薪15k,14薪,五险一金都交,就是放假时间得跟着炎哥来。如果满意我们的offer,现在就可以签合同。”
“我没问题。”程阳激动地脸都有些红了,应届生能拿一万以上的offer,在他们学校算是佼佼者。
这是份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程阳不假思索地签了一年的合同。
小宋松了口气。
“那行,程阳你这就干起来吧,我先走了。”为期一周的生活助理选拔总算落下帷幕,他终于能向经纪人艾姐交差了。
门“砰”地关上,公寓里只剩下沈炎和程阳孤男寡男,程阳略感不安,回头望了一眼关上的大门,转头看到沈大明星又开始用那种贪婪的目光看自己,整个人都吓得缩了缩。
他太过胆怯,和那人淡定从容、自信大方的模样相去甚远。沈炎终于清醒,抿了抿唇,上半身微微后仰,不再透过程阳追忆往事,转而用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起程阳这个人。
肩膀都紧绷着,手规规矩矩放在膝盖上,脚尖有些内扣,整个人局促无措,一看就是笨手笨脚,很平庸的那种人。
沈炎心头一阵失落,想起程阳的眼睛只有在提到薪水时才会放出光芒,不由生出些不满。即使外貌相似,性格南辕北辙,也不过是具徒有其表的皮囊。程阳实在浪费这张脸,这双漂亮的眼睛。
他不屑再看程阳,起身就回房间。
程阳忙跟着起身,在他背后怯生生地问:“沈先生,要不要我打扫房间?”
“用不着。”沈炎拧眉,面露不悦之色。刚应聘成功就想进他房间?这人看着胆小,心眼倒不少。
想到这,沈炎转头,警告程阳:“你只需要做饭和打扫卫生,不要去不该去的地方,记住你的身份,本分一点。”
“哦哦,好的。”即使被这样莫名其妙地申斥,程阳也只是乖乖点头,并不敢反驳一句。他必须保住这份工作,他需要钱。
沈炎却越发不满,一方面认为程阳果然是对他有所图,另一方面认为程阳低声下气不够体面,不配长这样一张脸。
“去做饭吧。”他不耐烦再和程阳相处,急忙回房间读剧本,没有看到前一秒还懦弱无比的程阳,在他背后弯了弯嘴角,微微一笑。
……
程阳是几分钟前穿来的,海量的记忆涌入大脑,他的脑仁疼得一阵抽搐,下意识地低头掩饰,几秒钟后接收完记忆,抬头的瞬间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穿进了一本名为《娱乐圈之万人迷》的总受文,和他同名的这位倒霉蛋,因为长着一张和主角受陈瑞玉过于相似的脸,被主角攻们当作了替身。
可惜原主并不知情。在陈瑞玉出国留学的这段时间,原主先后得到巨星沈炎、霸总蒋应辰、豪门唐家的大少爷唐勉的“青睐”。他不知道平凡的自己为什么会被这么多大人物“喜欢”,沉浸在自己突然变成万人迷的美丽梦境里,直到陈瑞玉学成归国,李鬼终于碰到了李逵。
“喜欢”他、“照顾”他的主角攻们先后变了面孔,他才逐渐发现真相,原来一直以来他都是另一个人的替身,正主回归,他这个替身自然成了废弃物,不可回收的那一种。
原主自然无法接受,红着眼睛质问主角攻们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主角攻们却觉得他可笑,对平凡的他来说,能进他们的圈子已经是天大的荣耀。也就是陈瑞玉不在,他才能有这三年偷来的“幸福”。
从捧在手心,到弃如敝履,原主的生活天翻地覆,他受不了这巨大的落差,产生了偏执极端的念头,觉得只要陈瑞玉死掉,主角攻们对他的态度就会变回从前那样。
后面的剧情无需赘言,在这类万人迷文里,敢对主角受下手的炮灰,被挫骨扬灰都是轻的。原主绑架主角受失败,直接被震怒的主角攻们扔到了泰国,成了日日服药、卖.淫为生的人.妖。
没想到只是睡前看本爽文解解闷,一觉醒来直接穿了书,好在程阳是晋江孤儿院出身,既无血脉相连的亲人,也没有任何至交好友,孑然一身,无牵无挂。穿书于他,不过是换个地方生活。
如今剧情已经开始,所谓命运的齿轮缓缓转动,程阳也就不急着与原著人物脱离关系,而是打算下场好好玩一把。
不管是和所谓的命运作斗争,还是给无辜卷入主角攻受们的爱情故事的原主一个交代,都是继续接触主角攻们不错的理由。
虽然他的真实目的其实是想看看,如果这些高高在上的主角攻们被他们眼里随时可以抛弃的小替身给玩弄了,会露出怎样的表情。
此外,最好还能从这些狗男人身上捞一笔养老金,以保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和有着正常自尊心的原主不同,程阳即使从记忆里翻阅到了“我怎么可能喜欢你这种拜金的家伙”“你不就是要钱吗,给你啊,别像只狗一样来纠缠我了!”这类主角攻们侮辱原主的话,他也丝毫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他甚至能够相当自豪地说,没错,你们口中那个拜金、庸俗、物质的男人,正是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