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综合理工大学,隶属于法国国防部,是法国最顶尖且最富盛名的工程师大学,在法国各类院校中常年排名第一,她的名字通常意味着严格的选拔和杰出的学术,被誉为法国精英教育模式的巅峰。
乔眠考上的,正是这所学校。
所以当她拿着offer给谭时看时,谭时愣住了,他以为她是一只被圈养的金丝雀,没想到,她是一只可以自己登上枝头的凤凰。
拿开隔在两个人之间的offer,谭时狠狠地吻了她。
真是个宝贝。
谭时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但总归是高兴的,忽然就想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送给她,只要她高兴,他什么都愿意送到她面前。
那一天,他带她去最昂贵的餐厅吃饭,带她去郊外散步,带她去游乐场玩旋转木马,带她去一切她想去的地方,没有拍摄没有利益,只是单纯陪她玩满足她。
有一瞬间,乔眠觉得自己回到了沈云黎身边。
或许眼前的这个男人真的可以让她开始新的生活。
爱上另一个人,忘记沈云黎。
直到两个人玩了一天回来,谭时拿着一张黑卡递到她面前。
玄关处,两个人相对站着,乔眠没有伸手:“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谭时嘴角勾起一抹弧度,轻轻揉着她的头发:“因为我喜欢你。”
喜欢?
乔眠望着他浓深的双眸,上前一步靠在他的胸膛:“吻我。”
男人的衬衣沾染了夜色,有点墨色的凉,谭时满眼宠溺地望着眼前的女孩,她轻抬下颚的样子,不像索吻倒像是在要糖。
谭时低头,在她额头轻轻落下一吻。
在男人看不见的角度,乔眠勾起一丝冷笑。
“唇。”
忽略她的不满,谭时依旧揉着她的头发,像是在安慰一只缠人的猫咪:“乖。”
“不是喜欢我吗?”乔眠抱着他的腰,轻轻靠在他怀里,目光落在他左耳那枚和夜色融为一体的耳钉。
“嗯,喜欢你。”谭时玩着她柔软的耳垂,“陪你做什么我都愿意。”
“陪我睡?”
乔眠眉眼微扬,被夜色描摹得极具风情,她靠的近了些,温热的呼吸全洒在男人棱角分明的下巴。
昏暗的光线里,谭时的呼吸重了些,他轻轻推开黏在他身上的女孩:“乖,我今天有事得回国。”
乔眠看了下时间:“都这么晚了。”
谭时说:“凌晨的机票。”
往后靠在墙上,乔眠点了支烟,火星在暧昧的光线里映着缭绕的烟雾:“什么时候回来。”
缓缓上前一步,谭时将她手里夹得烟掐灭:“很快。”
没有挽留也没有温情告别,乔眠不冷不淡地应了声:“嗯。”
夜色更浓了,谭时低头又吻在她的额头:“睡吧,晚安。”
男人的吻就和他离开的身影一样薄凉,房间只剩下她一个人,乔眠靠着墙将他刚刚掐灭的烟重新点燃,其实她始终都很讨厌烟的味道,但讨厌和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关系,她想借着这种厌恶的东西让自己清醒一点。
他喜欢自己吗?
无疑是喜欢的。
但他的喜欢,是一个摄影师对模特的喜欢,或许比这层关系深一点,多了些暧昧。更确切的,像一个匆匆路过的人,对路边盛开花朵的喜欢,因为那朵花比周围的要鲜艳好看。这种暗里着迷的欣赏,和入骨偏执的爱情占有,差了千里万里。
每当乔眠觉得他是喜欢自己的,可以和这个男人再进一步的时候,他就不见了。
过去的一年里,他几乎两个月来一次法国,最近似乎间隔短了一点,一个月。
一个月。
要说他喜欢她,好像也不是。
这种若即若离的缥缈,让她恼火。
恼火?
再细看女孩的眼睛,里面分明没有一丝愤怒,她也是浑不在意的,都是游戏玩家而已,她怎么会当真?只是没有把男人征服她不开心罢了。
烟蒂微弱的红光映着乔眠的侧脸,光线迷离,在她的唇上留下斑驳的影,此时此刻,她像极了一只酒熏火燎的午夜魅灵。
乔眠打开灯,瞬间,室内一片明亮,暖黄的光晕充斥在房间每个角落。
不得不说,谭时是个玩弄气氛的高手,他们之间的很多拍摄都是在这个房间完成的,所以,从床的摆设到沙发的位置以及灯光的颜色,都是经他点头。
复古的慵懒,低调的轻奢。只要他想,他可以拍出任何他想要的镜头。
这个房子完全是开放式,除了卫生间,站在任何位置都可以对整个房间一览无余,乔眠很喜欢这样的设计。
她走到衣柜前,拿出一件酒红色丝绒吊带长裙,和黑色的高跟鞋。对着镜子补了妆涂上暗红色的口红。
她像一只月夜下叛逃的妖女,混入了酒吧。
这一夜,不知多少男人要丢了魂。
今天拿到通知书……不,应该是昨天,她真的很开心,很想和一个人分享自己的快乐,人生中的每一个节点她都想和他分享。
昨天和谭时在一起很开心,他真的很纵容她,宠她,带她去她想去的一切地方,只不过她笑得越明媚,心脏就越空虚,就像此时此刻,周围吵闹的重金属音乐和人影散乱,她身处其中,但内心却越来越空虚。
那个位置,是别人填不满的。
端着酒杯的手腕轻摇,乔眠坐在吧台前看着调酒师眼花缭乱的动作。有无数次,她想过回去,回到他的身边继续做他的小公主,就以这样的身份继续贪恋那份温暖。
可是……乔眠自嘲的笑了,性感的吊带下,她摸了摸左肩的疤。
回去做什么?
看他和林郁晨恩爱白头吗?
夏晟闻一直让沈云黎找个助理,但沈云黎拒绝了,他不习惯有这样的职位在自己身边待着。而公司怕沈云黎刚出院过于劳累,这次出差又多了两个人跟着他一起。
在巴黎要待一周,今天是工作的最后一天,明天就要回国了。傍晚下班后三个人一起回了酒店。按照zero出差订酒店的标准,沈云黎独自一间,另外两个同事一间。
回到房间,沈云黎把今天的工作梳理了一下,正要关上电脑,房门被敲响了。
灰色的地毯上,沈云黎穿着酒店的一次性拖鞋缓步走到玄关,隔着房门就听到了同事聊天的声音,他打开门。
“沈总,明天要回国了,所以我们今晚想去逛逛,一起去吗?”门外的同事,都已经换上了休闲便服。
“我这里还有一点工作,你们去吧。”不出意料的,沈云黎像往常一样拒绝了。
“嗯好的,您注意休息按时吃饭,要不然frank会骂我们的!”其中一个比较活泼的同事笑着说。
沈云黎唇角微抿:“给同事带礼物的话,算我账上。”
“既然您这么说我们就不客气了!”门外的同事玩笑道,临走又嘱咐了一遍,“您可一定得按时吃饭,我打电话让他们送到你房间。”
“好,知道了。”扶着门框的手从深蓝色衬衣中露出漂亮的腕骨,沈云黎垂眸笑了,“有事打电话给我。”
“您放心没事的,您一会儿好好休息吧。”
两个同事离开,沈云黎关上房门。他往玻璃杯里倒了杯温水,坐在沙发上安静望着落地窗外的迷离夜景。
同事都挺不错的,但不论是国内聚餐庆功宴,或者像这次的出差,沈云黎几乎不参加他们的活动。有他在,他们会不自在。
所谓高处不胜寒,可能就是此刻站在灯光与月光的交织下,披了一身清辉的男人吧。
吃过晚饭,沈云黎独自出了酒店。
以前,他总出差来法国,而她每次都不开心,闹着要跟他一起来,但每次都害怕坐飞机。沈云黎无奈,每次都拍很多照片,每次都把行程压到最短,然后尽快回家陪她。
沈云黎一个人走在街头,很多地方他都给她拍过照,亚历山大三世桥,巴黎圣母院,上次来的时候还没被烧毁。
水中映着河畔两侧的灯光,沈云黎站在桥上,晚风吹着男人墨色的头发,一如他的双眸那般深沉。
也是一年前,他站在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夜晚。她说她想看巴黎浪漫的夜景,沈云黎就和她在人来人往的桥上视频。
她娇嗔的笑,他现在都记得深刻。
或者说,她每个样子他都记得。撒娇的,胡闹的,生气的,乖巧的……明明没有刻意想,她却在他的心里扎了根。
沈云黎拿出手机,怔怔地望着手机屏幕上那个名字——
“甜甜,甜甜……”
那么柔软,那么软。
明明知道她的手机在家里放着,在她书桌第一排抽屉的那个格子里,但沈云黎还是拨了视频电话。
一个不存在任何希望的奢望,果然就成了灰。漫长的等待音,像是世界都停止运转,只剩下他在等她。
最后还是挂断了,沈云黎放下手臂,轻轻摸索着屏幕上那两个字,甜甜,甜甜……
就这么走着,沈云黎忘了时间,等他意识到已经过了很久时,已经凌晨了,夜晚的风很舒适,他竟然不是很想回去。
无论多么繁华浪漫的都市,在夜晚都会变得安静寂寥。很多门店已经关门了,现在还热闹的,大多都是酒吧。
沈云黎望着霓虹闪烁的灯牌,慢慢走了进去。
乔眠坐在吧台前,喝了很多酒,但是还不到醉的地步,这种半醉的朦胧下,想沈云黎没那么难受,因为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她可以告诉自己再喝几杯,醉了就不疼了。
当年在学校总是吸引男生目光的女孩,现在长大了,从清水芙蓉变成了吸引精魄的妖女,酒吧三分之一的目光都落在了乔眠身上,有人上来搭讪,乔眠都拒绝了。
但忽然,腰上多了一只男人的手。
乔眠眉头微皱,只不过下一瞬鼻间传来男人熟悉的味道,她惊喜地回头,望着他黑亮的双眸。
“怎么回来了?”
谭时将她从吧台的椅子上抱下来:“误了航班。”
因为穿着高跟鞋不方便,乔眠顺着他的力气下来:“不是凌晨的吗?”
将她手里的酒杯放回吧台,谭时抚着她的唇:“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
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在怪她太磨人。
“怪我吗?”乔眠娇嗔地躲进他怀里。
“怪你。”谭时手臂嵌在她腰上,“以后不准穿成这样出来。”
乔眠笑了,她轻抬下颚,挑衅的意味很明显:“你在的一周不穿,你不在的两个月……你能管得着吗?”
顺势抬起她的下巴,谭时轻轻摩挲着:“乖一点。”
乔眠轻哼一声。
此时此刻,酒吧所有男人落在谭时身上的目光,名字都叫嫉妒。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乔眠忽然想起这个问题。
说来可能不信,两个人相识一年,就算经常一个月不见,但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也有两个月了,更何况两个人还有合作的关系。
但就是这么让人难以置信,他们彼此没有对方的电话,而且都默契的谁都没提。
每次他的出现,都没有丝毫的预兆,要么在她睡意朦胧的床边,要么是她从外面回来时,发现他坐在沙发上的背影。
“我都已经在这里找到你三次了。”谭时笑着说,“下次能不能换个地方。”
“换个地方你还能找到我吗?”乔眠抱着他的手臂,她的意识已经恍惚了,有些站不稳。
“当然能,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谭时将放在她腰上的手往上抬了抬,放到她腋下,让她完全倚在自己身上。
谭时:“走吧,回家。”
乔眠笑着嘤咛:“我没有家。”
谭时微愣:“你喝醉了。”
她没再说话,谭时低头,发现她的目光已经恍惚了,还在低语,然而酒吧太吵他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只抱着她朝门外走去。
沈云黎低着头缓缓走进酒吧,只是刚进来就被人不小心踢到了,余光中有一抹鲜红。
谭时停住脚步,侧了侧身:“抱歉。”
沈云黎微微扭头,余光中一个男人抱着一个衣着妖冶人事不省的女人,刚刚踢到他的,是女人晃在外面的脚。他们已经走过去了几步,女人的身体被他挡住,披散的长发完全遮住了脸。
沈云黎淡淡移开视线:“没事。”
作者有话要说:推荐朋友的文:《晚晚》by何缱绻
已经完结了,可以大胆跳啦!
沈知昼第一次见到晚晚时,她还不叫晚晚。
小女孩儿穿了只断了半个底的塑料凉鞋,眨着一双水灵清澈的眼,看着他一句话也不说,空洞的像是没有生命。
那一日,毒枭清剿行动大获全胜,他的战利品却是这个小姑娘。
“就叫晚晚吧。”
那之后,别人总问:“晚晚啊,他是谁?”
晚晚都糯糯地答:“知昼哥哥。”
就这么叫了沈知昼十年。
后来,他捏着小姑娘下巴,“晚晚,该改口了。”
“不想做哥哥了,只想做一个很爱你很爱你的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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