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黑原本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好猎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十岁那年,他讨了一个媳妇,那时的生活虽然苦,甚至哄不饱肚皮,可阿黑觉得自己真的很快乐。也那一年,头上包裹着黄巾的恶贼出现了,毁了自己的家园。全家七个人,仅自己一个人逃了出来。
为了生存,自己什么都干过,杀人,放火,抢劫、甚至吃人肉。这有什么办法,那种环境下,人性已经不值钱了。难道能任由那一堆肉从已经饿得前肚皮贴后肚皮的自己眼前消失?
后来,自己当兵了,跟着一个叫马忠的大哥投奔了袁绍。大哥的功夫真的很厉害,厉害得让人不敢相信,那么刁钻、那么凌厉的剑法居然是长着一张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脸的大哥使出的。
军队的生活并不很好。森严的等级制度决定了一切。即使像大哥那么好的功夫,也只得到了一个伍长的职务。哼,即使是偏将,甚至是一些大将也不是他的对手啊。
战争对于阿黑来说,已经不能带来恐惧了。他对于战争,已经麻木了。看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从手里流失,他再也感觉不到恐惧、激动、兴奋、痛苦了。自己打猎的本事,成了自己杀人的本事。如果不是事实如此,只怕自己一辈子也想不到吧!
后来,并州的吕布来了。袁绍那个笨蛋,竟然要和拥有一万骑兵的敌人打yzhan。自己虽然没有读过书,但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果然不出所料,自己所的部队败了,败得真惨,不少人都是被敌人的战马和混乱的自己人踩成肉泥的。看着红白相间的碎肉,自己没由来的感到一阵恶心,险些吐了出来。
战场上,自己也看到了那个传说的恶魔。他的个子真高,他的战马也高,整个人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他每一次挥动他手那杆方天画戟,都会带走几条生命。没有人是他一合之将。他所到之处,自己的战友一个个倒下,他面前的队伍,都溃不成军。
战争结束了,自己和大哥都被俘虏了。并州军的政策很宽松,自己可以选择继续当兵,也可以选择回家。当然,当兵的必须身体强壮。自己除了会杀人,还会干什么呢?打猎也哄不饱肚皮。再说自己也无家可归了。自己和大哥一样,都选择继续当兵。
一切似乎都很平淡,每天都是那样的枯燥,训练、训练、再训练。就这样过了能有一个月,上面下来了一个将军,他要从部队里面挑选士兵——优秀的士兵。令人惊讶的是,自己也被选的几百名士兵之。
轮到那个将军训话了,阿黑终于有机会看到那个将军的长相。好丑陋、凶恶的一张脸啊,如果拿去吓唬小孩子,保证他们不敢再哭。
那个将军打量了一眼众人,冷冷的冒出一句话:“给我打,往一起打,我只要优秀的,无论你们用什么手段,只要后能站着,那就是好汉。只要能入选,兵饷是骑兵的三倍。还愣着干什么,打啊……”
阿黑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他身边的士兵已经一拳砸向他的眼睛。依靠丛林生活培养出来的敏捷,阿黑飞快的躲开了这一拳,本能的飞出一脚。那个士兵马上捂着肚子蹲了下去,再也挣扎不起来了。
后面的一个士兵猛的扑了上来,阿黑不想和他们纠缠,飞快的躲开了。他百忙之看了一眼大哥,发现马忠和一个叫大胖的人背靠背,抵挡五个人的进攻,丝毫不落下风。阿黑心一阵喜悦,飞快的靠了过去,多一个人自己身边,哪怕敌人再多一倍,也要比四面受敌要好得多。
终于聚集一起了,经过苦战,阿黑带着熊猫眼,仔细的打量着周围,除了自己和马忠、大胖三人之外,剩下的七个也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兵。
丑得不能再丑的将军终于说话了:“不错,你们这几个家伙不错,尤其是哪个叫马忠的,你们几个从今以后,就是我典韦的兵了。”
阿黑跟着队伍,七拐八绕的来到一个巨大的军营,令他惊讶的是,里面虽然有不少的人,但加起来也不过三千人,根本用不了这足以容纳万人的营房,令他惊讶的是,大营周围驻扎了至少三千骑兵,从装备上看,至少有一百人是属于主公吕布的亲信骑兵,其他的也都是精锐的精锐,这是要干什么?问大哥,大哥很神秘的让自己不要多嘴。
艰苦的训练开始了,每天早上要背八十斤的东西,徒步跋涉三十里,这一项要求,就累垮了不少人。
典韦说得很明确,受不了的人可以选择退出。但一想到比骑兵还要高三倍的饷银,谁都不肯放弃。
如果单单是武装越野,也没有那么残酷,令阿黑弄不懂的是,他们每天竟然还要进行游泳、驾车、骑马、爬墙、青蛙跳……总之要进行一系列让人感到稀奇古怪的训练,除此之外,还要读书、写字,一些书生整日里拼命的将效忠主公、保家卫国的理念往士兵们的脑袋里灌。队伍终于有人忍耐不住了,选择了退出。有了第一个,很快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等到后一项训练——野外凭借一柄刀独自生存半个月之后,三千人的队伍仅剩下一千不到。
阿黑从其他人身上感受到一种奇怪的气息,那是自信。
丑陋的典韦将军又开始训话了,令人惊讶的是,作为主公的吕布也出现了。他们的话说得很直白:这些人将作为一只执行特殊使命的部队,一只名字叫作“暗箭”的部队,这些人,将归典韦统帅,由吕布直接指挥。马忠则因为武艺出众,被提拔为典韦的副将。据说主公的部队不久之后要整编,实行军衔制,而马忠的地位,相当于准将军衔,而队伍,哪怕一个普通是士兵,也相当于少尉军衔。
领装备了,一身不算重,但异常精致、坚固的上身铠甲,表面经过特殊处理,一点光都不反。两套黑色的紧身衣服,穿上去很合身,是贴身制作的。一柄表面黑漆漆的长剑,剑锋异常锋利,这东西,自己当年只那些将军手看到过。除此之外,每个人都发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如开锁的铜枝、爬墙的飞抓,飞刀、、毒针、迷药、匕首……除此之外,每个人都发一柄三棱的剑,也经过特殊处理,黑漆漆的不反光,上面还刻着几个小字——“保家卫国”。
阿黑的头脑虽然不是很聪明,但他知道一件事,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不普通的士兵,自己是暗箭的一员,自己的使命是保家卫国,自己只服从吕布一个人的命令。这纷乱的天下,会因为暗箭而变色。
作者语:发现一些读者认为用人肉做军粮过于残忍,但这古代,这是很普遍的事情。一些人甚至以吃人为荣,如果你想了解得详细,网上有很多的记载,我不多说了,免得说我凑字数,
网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