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1 / 1)

小跑着出了城。还是没有发现那个家伙,我立刻把神识放开,向着他刚刚走的方向追去。可是追了一会竟然没有人,这种情况不对劲,他这是个普通人,拿着100多斤的大剑,不可能会走的那么快。一定是改道了。想到这里。我就开始大范围的奔跑,利用神识的便利之处,开始搜寻那个家伙的方位。

真是工夫不负有心人。那个家伙最终还是被我找到了,这个家伙真是狡猾。害怕别人找他的麻烦,竟然一出城就改道去走森林中的小路。这种小路长年都不会有几个人走,但也不失为是一条节近。

“盗墓贼叔叔,你怎么在这里呢?这里荒郊野外的多危险,路又这么的难走,你还要抱着那么重的一把剑,不觉得吃力吗?”我背着手大摇大摆地从一个树的阴影后走了出来。

“竟然是你个小坏蛋,搅了我的生意,害得我被人赶了出来。现在还敢出现在我的身边,看我怎么收拾你。”本来这个人因为抱着大剑走了这么长的路,已经憋出一肚子的火。现在看见我这个罪魁祸首,哪有不发彪的理由。竟然把大剑扔到地上,挽起袖子,向我走来。竟是一脸的狞笑?

“在这个荒芜人烟的林间小路上你想干什么,我只是个小女孩。我会叫的,你不要过来。”嘿嘿,我提醒一下他,这里是森林,又没有人,我只是个小女孩,没有什么威胁。他要是干出什么事,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我还真是邪恶啊。

“是啊,这里又没有人。离城市又那么远。真是个好地方啊。嘿嘿嘿嘿。”看来我的话起作用了,他的脸上不再是狰狞的表情,反而换上了一种淫邪的笑容。看到这表情我就知道他想的是什么了,毕竟,前世我也是一男性生物的说。

“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你不要过来。我可是很厉害的,你想干什么!?”我的声音一下子变成了尖叫。

我没有骗他,我真的很厉害。只是脸上的表情很害怕而已。但是谁规定厉害的人就不能害怕了。我在心里不停的为自己开脱。

“嘿嘿,小妹妹。你说我想干什么,你把我的生意搅黄了,害得我被卫兵赶了出来,你不应该给我一些补偿吗?我看你身上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拿你的身体来补偿我吧。我这么大了还没尝过小孩子的味道,听说很不错哦。”这家伙已经完蛋了,杀他绝对不需要背负任何罪恶感。

“你不能这样。这样是犯罪的,我还只是个小孩子。我这里有金条,我有金条,我把金条都给你。你放过我好不好?”随着猥琐男的接近,我显得更家恐慌,甚至将身上最后的金条都拿了出来。

“没想到你身上竟然会有金条。你一个流浪的小女孩怎么会有金条,一定是偷来的。真是不乖,现在我就把这些金条没收。”说着一把向金条抓来,不过他注定是要失望的了。

我拿金条的手一收,他就抓了个空。这种恶心的人还是早点死了干净,今天就让我来净化这个世界上的垃圾吧。

我已经彻底的相信,我杀了他绝对不会有心理负担。

“这可不行,这是我的钱。怎么可以给你这种盗墓贼。现在给你最后一分钟,说出你的遗言。”我的目光变得冷清,语言也变的有力。不过小孩子的声音再怎么有力的说,都是奶声奶气的。

“哎呀?小姑娘这样可不乖哦,叔叔我一会可是会好好对你的,你还是好好的从了叔叔我吧。哈哈哈哈。”恶心的笑脸。

我理都不理他,在他冲过来之前使用闪烁。消失在他面前,叫他扑了个空。在他还在纳闷的时候,拣起了那把剑。

“坏叔叔。你说,我要是拿着这把剑在你的身上砍那么几剑会是什么样呢?我真是好奇啊,要不叔叔你帮我做做实验吧。”我拿起剑。看着剑身,对盗墓贼说。

“你…你怎么可能拿的起那把剑,而且还那轻松?”他被我拿起那把剑的事实给惊呆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我这样一个9岁不到的小女孩能拿的动那把剑,而且看上去那么轻松,随意——就像是一根树枝。

“哎呀呀,坏叔叔。你都敢拿走银眼魔女作为墓碑的武器,难道就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人才能使用这种武器吗?”说着,我就把丹田内的妖力释放一部分出来,将眼睛和头发都恢复成大剑的模样。

“银眼、金发…你,你是大剑。”看到我的变身之后他一脸的恐惧,从刚刚的惊讶中回过神来,现在却陷入了恐惧。

“对了,你们,你不能对我怎么样,哈哈。你们有规定,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能对普通人出手,我只是个普通人,你要是对我出手,就会被你的同伴消灭掉。”好象想起了那条不能对普通人出手的规定,一下子胆气就大了起来。跟刚才简直是判若两人。

“更正两点。”我竖起两根污漆麻黑的纤细手指。“第一,我并不是正式的大剑,我现在已经离开了组织,不归他们管理。第二,就算我是大剑,遇到这种事情,也是不会放过你的。你就死心吧,规定也只是规定,要不要遵守规定,却是由人来决定的。况且,你也说过,这里并没有其他人,我就是杀了你,也不会有人发现的。”

“不要,你不要杀我,我只是个普通人,那把剑是我拣到的。真的,你要相信我,不要杀我啊。”说着就想跪下来求饶。真是一个没有尊严的家伙,都到了这个份上,我还能放过他么。真是太天真了,或者说想的太美好了吧。叛逃组织怎么想都是一个严重的罪行,今天绝对是有我没他,竟然还抛弃最后的尊严来做这无谓的挣扎。

一剑飞过,他的头颅就飞了出去,然后闪身躲过喷出来的鲜血。第一次杀人,没有任何的不适。没有书上说的慌张,想吐的感觉。很平常,没有任何的感觉,就象是杀了妖魔一样。很理所当然的感觉,看来是妖魔杀的多了。妖魔总是变成人的样子,现在杀人都没有感觉了。

看着地上的尸体,考虑了半天,还是决定处理一下的好。免得被组织发现,这种一刀断头,而且伤口平滑的伤势,也只有大剑做的出来。要是被发现这附近有战士杀了人,肯定会来调查,这样我可就麻烦了。把那颗头一脚踢飞,具体有多远,我也不是很清楚,总之我看见它飞了好远好远,才开始下落。抓起尸体的衣领,拖着走到了森林里树木密集,原离道路的一个地方。三两下用剑砍出了个坑,扔进去,在坑的两边踹了两脚,土自然就把尸体掩埋掉了。没有必要为这家伙把坟墓做的和大剑的一样仔细。这家伙本身就是个盗墓贼,死后能有入土就算是不错的了。

处理完尸体的事情,我就提着大剑离开了那里。打算找个隐蔽的地方把大剑藏起来。一个小女孩,不管把这把大剑伪装成什么东西。都不合适,因为它的体积就在那放着,难道你看到一个小女孩拿着一个比自己还要大的东西,不会感觉到奇怪。

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了个好的储藏地点,我做人还真是失败啊。最后想了一个办法,找了一棵大树,那种树叉很多的,找了棵标志明显的大树,跳到树上去。把剑插在一个树叉的分叉处。整个剑身都插了进去,就剩一个剑柄露在外面。不过有树叉挡着,没有特意上来查看的人,是不会发现了,以后就这么藏剑了,有树的地方,我就能藏剑。虽然有些对不起大树,但是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什么环保组织,而且这个世界上树多的是,也不少这几棵。

藏好剑,那这个地方的位置记好。天已经黑了,本来还想回到城里的蔷薇夫人那里去,她毕竟是一城之主,房子一顶很大,很漂亮。我到这个世界还没有见过什么高档的房子,住处。总是野外露宿,要么就是小地方的小旅店,最可恨的就是在组织的时候,组织给每个人配法的“标准间”,简直太简陋了。只好在这个森林里将就一晚上,我已经开始幻想明天到城里去,如何在蔷薇夫人那享受一番了。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来了(作者:由于太激动,所以天没亮就爬起来了。)。准备了一下,很快就要去城里了,怎么老感觉自己像是土包子进城一样。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找了个地方马马乎乎洗了个澡,当然是在河里了。把自己的钱拿好,当城里去了先换身衣服,本来不觉得怎么样,可把衣服换下来之后洗完澡,都不敢穿了。勉强穿上之后,立刻进城,什么都不干也要先买套衣服换上。

到城门口的时候城门也是刚刚开,一群小商贩都在接受检查。看上去比昨天要仔细,估计是那个卖剑的家伙被发现后,蔷薇夫人下的命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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