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撒旦的情人
Jean-MichelSallmann原著、马振骋译
目录
11第一章:巫术是怎样产生的
35第二章:捉拿女巫
61第三章:毫不留情的司法机器
85第四章:巫术还是魔法
105第五章:巫术的衰落
129见证有文献
184图片目录与出处
189索引
巫术并非来自洪荒时代的信仰,也非因迷信。它是对世界和推动世界无形力量的一种阐述。
巫魔会、黑色弥撒、宗教法庭的重大审判、火刑架,这种种情境,至今还是令人思潮起伏。这一
切都已成为历史,只要翻开史页,就可一窥它的起源于终结。
第一章
巫术是怎样产生的
15世纪中叶,法国北部的阿拉斯(Arras)盛产布匹,可算是中世纪战乱时代仅有的繁荣城市。
那时,阿拉斯是阿图瓦(Artois)伯爵封邑下的都城,隶属于好人腓力公爵(PhilippeleBon)治理
的勃良第公国(ducdeBourgogne),尚未并入法兰西王国。1459年,城内发生一桩丑闻,影响所
及,深深动摇了这个城市政经生活的基础。
1459年,阿普瓦伯爵的封邑有一名隐士和几名嫌疑犯因实行巫术的罪名,被送上火刑架
这件是起因于法国东部离此颇远的郎格尔(Langres)。1459年,天主教多明我派修道会
(Dominicains)的全体教务会议上,有名的隐士沃尔(RobinetdeVaulx)被控实行巫术,最后并处
以极刑。这名隐士原籍阿图瓦,死前供出了两名同谋,一名是杜埃(Douai)的**德米赛尔
(Demiselle),另一名是阿拉斯的画家拉维特(JeanLavite)。拉维特写过几首赞美圣母玛利亚的
诗篇,在城里小有名气。这两名被告一经逮捕,宗教裁判官勃鲁萨尔(PierreLeBroussairt)立
即要求将他们递解到主教法庭接受审讯,由阿拉斯的议事司峄、神学圣师杜布瓦(Jacques
Dubois)和隶属达拉斯教区的贝鲁特(JeandeBeyrouth)主教两名法官负责评审。这两人号称神学
界的智囊,贝鲁特尤其杰出,他是方济各会教士,1450年曾经担任罗马教廷的赦罪院主教。
两名法官在勃良第公国当局的支持下,对被告展开严格的调查,并用酷刑逼供。这两个可怜
人最后终于承认自己是巫师,还揭发了好几名同谋。1460年5月,一行罪犯都被押到市中心的火刑
架前。他们头戴高帽,帽上画了一个魔鬼。宗教裁判官勃鲁萨尔当着群集的民众宣布他们的罪
行,将犯人交给非宗教管辖的世俗法庭。犯人被烧死后,骨灰扬散四方。
第一批巫师是崇拜魔鬼的异端分子韦尔多派
最初的巫术记载起于12世纪。法国里昂商人韦尔多(PierreValdo)宣扬并身体力行安贫乐
道,其门徒被教皇视为异端,只好逃到阿尔卑斯山谷隐居。巫术的神话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
下,与异端接触中产生的。第一批巫师到底犯了什么罪?在编年史家的笔下,我们可以得知他们
在压力下承认的种种罪名。法官根据这些罪名,编派韦尔多门徒组织了一个为魔鬼效力的宗派。
据说门徒前往参加韦尔多集会或巫魔会时,会用一根小棍沾上特殊的油脂涂在身上,把小棍夹在
两腿之间便可腾空起飞,快速飞到远方。他们在阿拉斯几公里外的一座森林聚会,那里有一个身
材高大的魔鬼等着他们,魔鬼可以变成山羊、狗、猴或男人。当他发言抨击基督教时,出席者
都大声赞扬。门徒必须弃绝基督教,咒骂上帝、三位一体、圣母玛利亚,践踏十字架,并向受难
耶稣像吐唾沫,最后以一场黑色弥撒结束仪式。弥撒中众人把圣体面包喂给癞蛤蟆吃,然后再把
癞蛤蟆砸成粉末,做成蛊药。巫师就是用这种药粉使田地荒芜,人兽死亡,引发风暴并传播瘟
疫。
在法官严刑逼问下,这些匪夷所思的口供源源而出,但是当犯人明白自己将被绑上火刑架
时,都大呼上当,因为曾有人答应他们在忏悔罪恶后便可免于一死。
但是庭审揭露了几名当地豪绅,阿拉斯的巫案波澜再兴
1460年7月,自由民兼助理法官萨盖斯佩(AntoineSacquespee)、助理法官乔赛(Jean
Josset)和警察洛阿维尔(HenrideRoyville)遭到逮捕。勃良第公国税务官高尔尼(Martin
Cornille)和另一位助理法官勒费伯禾(GuillaumeLefebvre)不得不畏罪潜逃。之后又几位社会名
流在定罪后关入大牢,其中包括富有的自由民、甚至贵族博福尔骑士(PayendeBeaufort)也牵涉
在内。巫术事件涉及社会底层人物时还可以容忍,但一旦牵涉到领导阶层,城市的社会平衡就开
始受到威胁。法兰西王国再也没有人信任阿拉斯商人,他们个个都被怀疑为巫师。应博福尔骑士
的要求,审理案卷被调到了布鲁塞尔(Bruxelles)。
好人菲力公爵在布鲁塞尔附近的卢万召开了僧侣会议,征询他们的意见,并通过传令官监督
审讯的进展。1460年10月22日,四名罪人在阿拉斯的主教裁判官面前聆听宣判,其中一名交给世
俗法庭执行火刑,其余三名判处长期囚禁的兵必须缴付巨额的罚款。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博福尔设法从牢里向当时最高的刑事法庭--巴黎最高法院(parlement
deParis)提出上诉。他在庞大家族势力的庇护下,得到有力的支持,使遭受迫害的人得到了申诉
的机会。不过当地人仍多方阻扰他们的上诉,因此博福尔等人花了不少时间和心力四方奔走。
他们的上诉引发阿拉斯宗教裁判官和法官之间的纠纷。审理期间,严厉的法官杜布瓦发狂死
亡。1491年,巴黎最高法院宣判以前的判决无效,并对还在人世的原告课以罚款。罚款用来做弥
撒,刑场中央并竖立一座十字架,以安慰死者的亡灵。
巫术是15世纪的产物,在宗教法庭的诉讼渲染下变得有声有色
欧洲对巫术的镇压始与1420到30年代,包括多菲内(Dauphine)、法瑞所属的阿尔卑斯地区
(lesAlpes)侏罗地区(leJura)等法国东部区域。这些地区从13世纪以来也一直是韦尔多教徒集
聚之地。巫术的神话就在宗教裁判官追捕异端分子和巫师之际逐渐成形。
阿拉斯的韦尔多案显示宗教裁判工作的绩效,它以秘密审讯和酷刑--对某些被告多达15
次--连带地举发了所有涉入者。
这桩案件的独特之处在于结局。在法庭上,多明我派的教士法官成功地把他的看法强加于
人,而公国当局则对巫术的迅速蔓延表示怀疑。好人腓力公爵下令停止继续追究。卢万的神学家
无法作出决定性的裁决,但是也不愿就此让阿拉斯法官为所欲为。至于巴黎最高法院却又为受害
者平反。
15世纪末期,大肆追捕巫师的司法机构四处建立,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巫术的存在。但有效的
镇压使人裹足不前,对巫术的无情打击和恐怖活动因而没有继续扩大,但这些最后的防线不久也
纷纷崩溃。
巫术到底是什么?从其和善的一面来说,是一种特异能力;从其严肃的一面来说,就是一种反宗
教行为
“巫师”(sorcier)这个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
(字首sors在拉丁语中表示“遭遇”或“命运”)。巫师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语,于是它便
成为“巫术”和“诅咒”两字的同义词。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术的字fattura和
hechiceria,都意味着包藏祸心。只是从15世纪初期开始,巫师的意义历经演进,更明确地意指
他们的法力源自魔鬼附身。
至少在这些神学家眼里,巫术是一种反宗教的行为,巫术的施弄者是巫师,他们致力于撒旦
崇拜。中世纪衰落时期的特征之一,就是将撒旦的形象夸大成强大且无处不在,并把时代的一切
弊病都算在撒旦帐上。上帝是善的源泉,撒旦是恶的祸根,两者为争夺世界而战斗。这种观念形
成后,根植于社会相当长一段时间。甚至到近代,尤其是天主教世界,善恶对立之说仍是根深蒂
固。
异端分子和犹太人,都被怀疑在搞巫术
有证据显示,从11世纪起,人们就相信崇拜魔鬼宗派的存在。历来一成不变的做法是,将所
有异端分子或被当作异端分子的团体都逐出教会。为了显示镇压的合理性,他们会在群众面前,
把这些持有不同看法的教徒说成青面獠牙的模样。于是,崇拜魔鬼、憎恨基督教、黑色弥撒、食
人祭礼、***乱等传说便应运而生。大部分异端活动都被冠上这类可怕的罪名,如弗拉德切利
派(lesfraticelles)和韦尔多派。弗拉德切利是13世纪从圣方济各会中分离出来的派别,主张教
会回归《福音书》上的安贫传统。犹太人每次遭到迫害也都被控同样的罪名。他们被逐出王国,
财产上缴国库。巫魔会在法语中常与犹太教会作为同义词,显然也出自于对犹太人的迫害。
法兰西王国对替人扣上这条破坏教会秩序的罪名,可说得心应手,不择手段。14世纪初,国
王美男子腓力四世(PhilippeleBel)和他的枢密大臣诺加莱(GuillaumedeNogaret)就利用这个
罪名,控告圣殿骑士团(ordreduTemple)与魔鬼打交道,成功铲除了其中的显赫人物,把他们送
上火刑架。这不但击溃了圣剑骑士团,他们庞大的财产也遭没收,接济一时匮乏的国王金库。
流行病和贫困使得人口大量死亡,这必然是妖魔作怪
一个人能够暗算他人或者整个团体,在法国,这种想法从5至8世纪的墨洛温(Merovee)王朝就
开始流传,古代档案中已有记载。人与动物患染流行病、农作物歉收、自然灾害都使老百姓的生
活朝不保夕,这些痛苦都需要得到解释。流行病就被故意说成是某些集团的阴谋活动。犹太人首
当其冲,人们指控他们在井里下毒,在门把和墙壁上涂油脂加速疾病传播。还说有人能够呼风唤
雨,让暴风雨打到敌人头上,伤害他们的牲畜,使乳牛断奶、家里死人。每次遇到这样的不幸,
村人就对心目中认定的巫师实行报复,经常用私刑处死他们。
中世纪最后200年时局动荡,以致一位诺曼底历史学家曾说,15世纪上半叶人口遭到毁灭性的
浩劫。法院卷宗里的巫案层出不穷,这种迹象说明老百姓的不安日渐增长,因而越来越容易接受
巫术的意识形态。
民间传说中的妖魔出没,要追溯到非常古老的传奇
一个女人到了夜里会变成一头猛禽,发出可怖的叫声,飞进房屋里面吞食婴孩。这种黑夜女
巫的形象,是神怪传说的另一个重要元素。这类传说自古就有,见载于罗马文学和希腊神话。10
世纪,日耳曼特里夫斯(Treves)的勃鲁姆(ReginondePrum)写了一部供主教阅读的隐修纪律
指导书--《主教会规》(Canonepiscopi)。
这是一份8世纪法国加洛林王朝时失传的主教会议纪要。里面记载几名受撒旦诱惑的妇女,与
罗马女神戴安娜(Diane)一起骑在某些动物背上飞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泽地有关的女
神,照顾妇女分娩。而这些都跟巫术紧密联系,以致有的专家称她为“女巫的神”。后期的文献
提到希罗底(Herodias)的名字,她是罗马希律王(Herode)的妻子,间接害死了施洗约翰
(JeanleBaptiste);书中也有提到霍尔达(Holda),日耳曼万神庙的女神像。不论怎样,魔
鬼学家引用《主教会规》这部书为镇压辩护,也确定了女巫的形象──她们在夜里骑着一把扫帚
或一头动物,从窗子、墙壁或烟囱飞出去参加巫魔会。
关于魔鬼的理论首度出现于15世纪末,宗教裁判官大肆搜捕
这种魔鬼的故事老早便散见于古史中,而自中世纪起,又藉由欧洲传说和宗教信仰流传下
来。到了15世纪略具雏型,最后收入鬼怪传奇,一直盛行到17世纪末。对于巫师的镇压,15世纪
初就已经时有所闻,但是一直到这一世纪的80年代才见魔鬼巫术的理论阐述,而奠定基础的则是
两部典范著作。
一部是1484年12月5日教皇诺森八世(InnocentⅧ)颁布的一道谕令“Summis
desiderantesaffectibus”。颁布这道谕令是因为,在这之前,宗教裁判官一直在莱因河谷追拿
异端分子,尤其是韦尔多派,但是出现了巫术的问题。两名宗教裁判官在上日耳曼地区
(Germaniesuperieure)的科隆(Cologne)和美因兹(Mayence)工作,却因当地官员不愿配合
而发生冲突。宗教裁判官斯伯伦吉(JacquesSprenger)和英斯蒂道里斯(HenryInstitoris)
奉旨进行一项秘密的镇压任务,于是教皇颁布这道谕令,以便扩大两人的权限。这是教廷第一次
感受到对巫术立法的迫切性。英诺森八世在谕令中说道:“最近,我们听到一些令人难过的传
闻,在上日耳曼的某些地区,以及美因兹、科隆、特里夫斯、萨尔兹堡(Salzbourg)、不来梅
(Breme)等省、市、乡、镇,许许多多的男女,忘了自己的救赎,偏离天主的信仰,与睡梦中的
异**媾,诅咒罚誓,施展魔法,妖言惑众,胡作非为。他们使女人不能生育,使小动物夭折,
使农作不生,使果树枯死……”这也是教会第一次把魔鬼巫术和诅咒相提并论。1484年这一道教
皇谕令可以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巫师追缉令(请见140页)。
印刷术问世,使得论述魔鬼的著作传遍欧洲,起诉书犹如雪片纷飞
两年后,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的普勒斯(JeanPruss)出版社出版了一部书,名叫
《女巫之锤》(leMarteaudessorcieres),是魔鬼文献中最成功的著作之一。这部著作是针
对裁判官而写。与以前同类书籍不同之处,在于它专门叙述如何侦查巫师的罪行。作者是宗教裁
判官英斯蒂道里斯和斯伯伦吉,也就是1484年教皇谕令的受件人。
英斯蒂道里斯出身阿尔萨斯(Alsace)的赛勒斯塔特(Selestat)多明我派修道院。漫长的
神职生涯中,他曾在阿尔萨斯、莱因河谷、巴伐利亚(Baviere)、奥地利(Autriche)、波希米
亚(Boheme)和摩拉维亚(Moravie)追捕过韦尔多派、胡斯信徒(leshussites),以及其他形
形**的异端分子和巫师,后来在奥洛莫乌茨(Ollomutz)和布尔诺(Brno)之间进行调查时失
踪。他可能是《女巫之锤》唯一的作者,但这份成功的荣耀应与斯伯伦吉一起分享。斯伯伦吉出
身于巴塞尔(Bale)郊区,也在家乡的多明我派修道院修行。他是一位大学者,担任科隆神学院
教授,后来成为神学院内布道兄弟会修士院院长。斯伯伦吉也是一位杰出的行政管理人员,在该
会内担任重大职务。但是他担任裁判官时,却好像施展不开。他大半辈子都在改革神圣罗马帝国
的多明我派修道院制度,宣扬玫瑰经祈祷。
他在知识界和宗教界的权威性,给这部书提供了道德和神学的保证。17世纪以前,这部书是
追捕女巫的基本手册。
女巫(enchantress)
人类为反社会及罪恶的目的而运用声称的超自然力量(所谓的黑魔术)。
持有这种力量的女性可以称为巫婆或女巫,如果是男性,则称之为男巫、巫师或术士。
在现代科技发展的文化中,仍然残存着对巫术的信仰,有证据显示,从11世纪起,人们就相信崇拜魔鬼宗派的存在。历来一成不变的做法是,将所有异端分子或被当作异端分子的团体都逐出教会。为了显示镇压的合理性,他们会在群众面前,把这些持有不同看法的教徒说成青面獠牙的模样。于是,崇拜魔鬼、憎恨基督教、黑色弥撒、食人祭礼、***乱等传说便因应而生。大部分异端运动都被冠上这类可怕的罪名,如弗拉德切利派(lesfraticelles)或韦尔多派。弗拉德切利是13世纪从圣方济教派分离出来的派别,主张教会回归《福音书》上的安贫传统。犹太人每次遭到迫害也都被控同样的罪名。他们被逐出王国,财产上缴国库。巫魔会在法语中常与犹太教会作为同义词,显然也出自于对犹太人的迫害。
法兰西王国对替人扣上这条破坏教会秩序的罪名,可说得心应手,不择手段。14世纪初,国王美男子腓力四世(PhilippeleBel)和他的枢密大臣诺加莱(GuillaumedeNogaret)就利用这个罪名,控告圣殿骑士团(ordreduTemple)与魔鬼打交道,成功铲除了其中的显赫人物,把他们送上火刑架。这不但击溃了圣殿骑士团,他们庞大的财产也遭没收,接济一时匮乏的国王金库。.流行病和贫困使得人口大量死亡,这必然是妖魔作怪一个人能够暗算他人或者整个团体,在法国,这种想法从5~8世纪的墨洛温(Merovee)王朝就开始流传,古代档案中也屡有记载。人与动物患染流行病、农作物欠收、自然灾害都使老百姓的生活朝不保夕,这些痛苦都需要得到解释。流行病就被故意说成是某些集团的阴谋活动。犹太人首当其冲,人们指控他们在井里下毒,在门把和墙壁上涂油脂加速疾病传播。还说有人能够呼风唤雨,让暴风雨打到敌人头上,伤害他们的牲畜,使乳牛断奶,家里死人。每次遇到这样的不幸,村人就对心目中认定的巫师实行报复,经常用私刑处死他们。
中世纪的最后200年时局动荡,以致一位诺曼地历史学家曾说,15世纪上半叶人口遭到毁灭性的浩劫。法院卷宗里的巫案层出不穷,这种迹象说明老百姓的不安日渐增长,因而愈来愈容易接受巫术的意识形态。
民间传说中的妖魔出没,要追溯到非常古老的传奇
一个女人到了夜里会变成一头猛禽,发出可怖的叫声,飞进房屋里面吞食婴孩。这种黑夜女巫的形象,是神怪传说的另一个重要元素。这类传说自古就有,见载于罗马文学和希腊神话。10世纪,日耳曼特里夫斯(Treves)的勃鲁姆(ReginondePrum)写了一部供主教阅读的隐修纪律指导书:《主教会规》(Canonepiscopi)。
这是一份8世纪法国卡洛林王朝时失传的主教会议纪要。里面记载几名受撒旦诱惑的妇女,与罗马女神戴安娜(Diane)一起骑在某些动物背上飞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泽地有关的女神,照顾妇女分娩。而这些都跟巫术紧密联系,以致有的专家称她为‘女巫的神’。后期的文献提到希罗底(Herodias)的名字,她是罗马希律王(Herode)的妻子,间接害死了施洗约翰(JeanleBaptiste);书中也有提到霍尔达(Holda),日耳曼万神庙的女神像。不论怎样,魔鬼学家引用《主教会规》这部书为镇压辩护,也确定了女巫的形象──她们在夜里骑着一把扫帚或一头动物,从窗子、墙壁或烟囱飞出去参加巫魔会。.关于魔鬼的理论首度出现于15世纪末。宗教裁判官大肆搜捕。
这种魔鬼的故事老早便散见于古史中,而自中世纪起,又藉由欧洲传说和宗教信仰流传下来。到了15世纪略具雏型,最后收入鬼怪传奇,一直盛行到17世纪末。对于巫师的镇压,15世纪初就已经时有所闻,但是一直到1480年代才见魔鬼巫术的理论阐述,而奠定基础的则是两部典范著作。
一部是1484年12月5日教皇诺森八世(InnocentVlll)颁布的一道谕令《Summisdesiderantesaffectibus》。颁布这道谕令是因为,在这之前,宗教裁判官一直在莱因河谷追拿异端分子,尤其是韦尔多派,但是出现了巫术的问题。两名宗教裁判官在上日耳曼地区(Germaniesuperieure)的科隆(Cologne)和美因兹(Mayence)工作,却因当地官员不愿配合而发生冲突。宗教裁判官斯伯伦古(JacquesSprenger)和英斯蒂道里斯(HenryInstitoris)奉旨进行一项秘密的镇压任务,于是教皇颁布这道谕令,以便扩大两人的权限。这是教廷第一次感受到对巫术立法的迫切性。诺森八世在谕令中说道:‘最近,我们听到一些令人难过的传闻,在上日耳曼的某些地区,以及美因兹、科隆、特里夫斯、萨尔兹堡(Salzbourg)、不来梅(Breme)等省、市、乡、镇,许许多多的男女,忘了自己的救赎,偏离天主的信仰,与睡梦中的异**媾,诅咒罚誓,施展魔法,妖言惑众,胡作非为。他们使女人不能生育,使小动物夭折,使农作不生,使果树枯死……’这也是教会第一次把魔鬼巫术和诅咒相提并论。1484年这一道教皇谕令可以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巫师追缉令。(请见140页).印刷术现世,使得论述魔鬼的著作传遍欧洲,起诉书犹如雪片纷飞.
为什么女巫会不见容于中世纪的社会呢?
因为无知和盲目的缘故,在中世纪掀起的大规模狩猎使用魔法的巫女和巫师的可怖活动是的确存在的,当然甚至连黑猫和培罗牌、水晶球等等一切跟魔法有关的道具或生物也一起跟着倒楣,而这一段时间却是从文艺复与时期到君主专制时期,在知识力量抬头的相对开明时期,为什么这种愚昧的暴行反而会发生呢?也许是当时席卷欧洲的鼠疫和百年战争的缘故吧!人们不肯甘于接受这样的天灾和人祸,于是要找出一些人代罪羔羊来发泄他们的怒气!因为女巫被认为是魔鬼的仆人,替他效劳,将无辜的灵魂交给他享用;而中世纪教会的神学家是怎么看待魔鬼的呢?
魔鬼是恶的化身,是撤旦、冥王、地狱之王,是大诱惑者--上帝的主要敌人、竞争者和诽谤者,有时魔鬼被说成是由于卑劣的恶习--嫉妒和傲慢,而被上帝贬到尘世来的堕落天使及其凶恶的战士。而在最不开化的社会里,这种信仰仍旧是一种强有力的因素。
在古希腊,早在荷马就提到巫术。
古典时期最著名的女巫是传说中的美狄亚。
美狄亚是希腊神话中最神通广大的女巫,是太阳审赫利俄斯(阿波罗的前辈),克尔克斯国王的女儿,阿耳哥英雄阿伊宋的妻子,掌握着极多的巫术。她为帮助阿伊宋杀死了兄弟已阻止父亲的追赶,并给了阿尔哥英雄极大的帮助,如杀死巨人塔洛丝,谎称可以恢复青春(其实她有这个能力),骗帕阿斯(阿伊宋的仇人)的女儿吧父亲切成几块,因嫉妒用施过魔法的衣服烧死了阿伊宋的情人始阿伊宋自杀,后来她来到雅典,成为雅典王艾戈司的妻子,后因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意图毒死王子即后来的大英雄米休斯,而被永远的驱逐出雅典.
在欧洲人们一谈起女巫,人们的脑海里一定会浮现出这样的影相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妇人,长著一副奇丑的面貌,鹰勾鼻子,尖凸的下巴。头上戴着顶巫师特有的尖顶帽,一身英国传统的妇人打扮;住在阴暗的地窖或洞穴中;食用着猫头鹰的眼睛;行动的工具是飞行扫帚;平时的主要活动是用巫术草药调制各种药,以及做各种预言……。
其实这个形象的女巫在历史上真有其人。
她就是十七世纪英国赫赫有名的希普顿嬷嬷,她曾因精确的预言了1665年的伦敦大火而名噪一时。
希普顿嬷嬷的真名是乌苏拉.素希尔。她于1488年生于约克郡的那斯布罗夫,据谣传是她母亲和魔鬼交合的产物。希普顿以奇丑无比而闻名,因此她长期隐居在洞穴之中。人们对她的行动非常纳闷.希普顿嬷嬷经常为世间事物做预言,也曾经写过一本著名的预言集。这本书后来被收入《大不列颠皇族史》。在预言集中对阿马吉丹之战(她预言中的世界末日各国最后之战)有段有趣的记述:
“于是人子(基督)来了,怀里抱着一只猛兽;他的王国建在月亮之国(也许在中东地区?),世界各处充满恐怖;他被一大群人陪伴着,跨过了广大的水域,来到狮子的地界(也许是英国),在这个国家里寻找兽的帮助。一只鹰(美国?)摧毁了塔米兹的城堡,并且在许多王国之间引起一场战争………在此之后,人子行加冕仪式,鹰最为人们所喜爱,世界呈现出一片和平富足的景象”通俗拉丁文本<圣经>中的<诗篇>第96篇第5节说,外邦的神都是妖魔鬼怪。而<新约>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说道: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它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约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并没有得胜,天上再也没有它们的地方。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他们到处勾引世人,占有人类的灵魂;他们阴险、狡诈、残酷不仁、**丑恶。奥古斯丁把魔鬼说成是「猿神」,是神的主要对手--大术士、巫师和魔法师。他们能够幻化为人,隐身遁形、瞬息千里,能够使「预先把灵魂出卖给他的」人得到各种飞天道地的神通、各种人世间的幸福,赋予他们破坏一切的能力。魔鬼能猜到人的思想,把人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能使怪物出世,还干着一切能想像到的令人厌恶的罪恶勾当。据教会学者说,如果上帝有三副面孔,那魔鬼便有许多副面孔,有无数罪恶的化身。消灭女巫最负盛名的领导者,最权威的魔鬼学专家--多明我会宗教裁判员施普林格和英斯季敦里斯在捉拿女巫的指南「女巫之锤」中说,那种同魔鬼缔约(或明或暗的)并把灵魂出卖抬魔鬼的人,是魔鬼的后裔,这就是能够损害周围的人使之中邪的巫师或女巫。他们说,这种「与魔鬼订约」的人不仅能作使人不幸的勾当,而且也能够进行非常受欢迎的收买人心之法术。他们能够使爱情得到保证,能力治愈不孕之症,还能够用百分之百灵验的方法让为他效劳的人发财致富,一夜之间富甲一方,令人艳羡不已。(对此有兴趣的可以观看96左右的一部美国片,Witchcraft)
「女巫之锤」
1486年后,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的普勒斯(JeanPruss)出版社出版了一部书,名叫《女巫之锤》(leMarteaudessorcieres),是魔鬼文献中最成功的著作之一。这部著作是针对裁判官而写。与以前同类书籍不同之处,在于它专门叙述如何侦查巫师的罪行。作者是宗教裁判官英斯蒂道里斯和斯伯伦吉,也就是1484年教皇谕令的受件人。
英斯蒂道里斯出身阿尔萨斯(Alsace)的赛勒斯塔特(Selestat)道明派修道院。漫长的神职生涯中,他曾在阿尔萨斯、莱因河谷、巴伐利亚(Baviere)、奥地利(Autriche)、波希米亚(Boheme)和摩拉维亚(Moravie)追捕过韦尔多派、胡斯信徒(leshussites),以及其他形形**的异端分子和巫师,后来在奥洛莫乌茨(Ollomutz)和布尔诺(Brno)之间进行调查时失踪。他可能是《女巫之锤》唯一的作者,但这份成功的荣耀应与斯伯伦吉一起分享。斯伯伦吉出身于巴塞尔(Bale)郊区,也在家乡的道明派修道院修行。他是一位大学者,担任科隆神学院教授,后来成为神学院内布道兄弟会修士院院长。斯伯伦吉也是一位杰出的行政管理人员,在该会内担任重大职务。但是他担任裁判官时,却好像施展不开。他大半辈子都在改革神圣罗马帝国的道明派修道院制度,宣扬玫瑰经祈祷。他在知识界和宗教界的权威性,给这部书提供了道德和神学的保证。17世纪以前,这部书是追捕女巫的基本手册。发表于十五世纪末,号称妖法和巫术的知识宝库。
这一不祥的著作十分详细记载了女巫的「罪行」,提出了消灭女巫的工作细则,例如,「女巫之锤」证明,魔鬼能够化成「男梦魔」(Incubus)和妇女**,或化做「女梦魔」(Succubus)委身于男人。施普林格和英斯季敦里斯说道女巫本身之所以不发财,是因为她们根据魔鬼的意志,准备为极小的报酬而羞辱造物主,并避免因自己的富裕而惹人注目。教士在据说为被魔鬼迷惑的人驱魔的时候,除了使用圣水、圣饼、十字架外,要念这样的咒语:
「滚开!假话连篇、其行不法的恶魔;滚开!面目可憎的撒谎者、被放逐的天使;滚开!彻头彻尾无知的恶狼;滚开!魔鬼;滚开!现有一切动物中最坏最下贱的动物;滚开!异端之神、被叛处受永恒之火的地狱之怪;滚开!充满贪淫的窃贼和野兽;滚开!野猪、被叛处永远受痛苦的邪魔;滚开!勾引妇女的淫棍;滚开!一切灾难和罪行的根源;滚开!人类的恶棍......」嗯......这世界上能够一口气念完这么长咒语的人大概只有某些综艺节目主持人吧而这种人呢,就连魔鬼我也不建议你去靠近他们
既然魔鬼的恶行如此之多,如此之可怕(还包括了让驱魔人说那么长的一串话,口乾舌燥汗流浃背......)。那么要拯救无辜的受害者,理所当然要追究甚至扑杀「魔鬼的仆从」,不过虽然在公元八二九年的巴黎公会就通过了反对巫术的决定,但这之后的时间中,宗教法庭大部份的时间都在对付「异端」,而没有多余的力量去追究这些横行的女巫和巫师,因此看到十四世纪迫害巫术的规模还不大,而在当时「巫术」的案件是属于政府和教会双重管辖的范围。公元一二六?年,宗教法庭曾请示教皇亚历山大四世,是否能把「镇压巫术」作为法庭的工作之一。当时亚展山大批示说:「委托给汝等之信仰案非常重耍,汝等不能分心追究其他罪行。故只有当占卜和巫术案件明确由异端引起时,才必需按宗教法庭的制度处理之;在其他情况下,此等案件应交给以前为此而设的法庭。」到了十四世纪初期可就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情况了。公元一三二四年,方济教会教士理察,莱德列德在爱尔兰以施用巫术罪判决了十二人--七名妇女和五名男性,他们被告发抛弃基督,侮辱圣礼,把祭品拿给时而以摩尔人
(当时的阿拉伯人,大都信仰回教,也就是「外邦神」的信徒,难怪他会用这个形象出现。......)时而以黑狗、公猫的形象出现的魔鬼,被告承认用未受洗礼的婴儿脑子,特种植物及各种说不出的脏物在被斩首罪犯的头盖骨中炼制使人中邪的**,公元一三三五年图卢兹宗教裁判员彼得,居伊审判了几个女巫,用严刑迫使他们承认同撒旦缔约,参加崇拜冥王路西法的狂欢晚会。被告后来翻供,但仍被烧死,而「女巫之锤」中也声称,
「异教信仰中的主要一项内容便是相信确有巫师....」
难怪Origin的创世纪当年会被卫道之士痛骂....
(讲一个有趣的故事,是杨在网上看到的,台湾的电脑玩家杂志出了一本创世纪之书,诸位应该都知道创世纪有两个代表性的符号,一个是号称来自古埃及,象徵生命泉源的符号Ankh-有点类似头肿起来的十字架.另一个就是代表魔法的五芒星.结果该公司的某名业务被一家小店的老板给赶了出来......原因是该名老板笃信上帝,而这是邪教的东西啦!)当时的人还相信,女巫和巫师能够用符咒招来天灾--乾旱、洪水、冰雹、畜病,狂风、巨浪、闪电及中世纪十分流行的瘟疫及其他疾病、不幸事故,火灾;他们能使人中邪、不孕,早产,能制造查不出的窃案,还能用闪电打死人,使捉拿他们的官兵恐惧等等,但显然这些力可通天的巫师们,很明显的在拒捕或是躲藏方面极不在行,因为据估计,十四到十五世纪,被控为「巫师」而处死的人数达五到十万;有人认为实际上是这一数字的两倍或三倍,公元一四八五年,奥地利大公领地内的一个地区就烧死了四十一名女巫,公元一六九?年,波尔多法院辖境内有六百个巫师被判决,其中大部份被绑至火刑柱上烧死,洛林地区在十五年内判处了九百多名巫师,连一名神父路易也在公元一六一一年被当做巫师活活烧死。在被处死的「巫师」中,甚至年龄层有低到七岁至十多岁的儿童。另外一个导致牵连如此之广的原因是靠告密,宗教法庭千方百计鼓励告密,把告密者视同蒙难者,给以赦罪和金钱奖励。而且许多告密者本身也是使用巫术的嫌疑人,正急于靠告密来自救,在这种如野火撩原的情况下,告密行为本身的流行性,疯狂性自然也突显无疑。
举个例子吧,有个叫特鲁阿.埃舍尔的人,在公元一五七六年被捕前告密说,他能够供出三十万个巫师和女巫,这里面虽然有大部份是狗急跳墙之语,但是还是有三千人由于他的告密而饱尝铁窗风味,遭到严厉惩罚。而在审讯甚至处刑的时候,宗教裁判员往往需要靠一些同是巫术的手段来以毒攻毒,以求自保,有些地方的居民在动私刑时,往往把有嫌疑的巫师或女巫丢入河水中,如果浮起来,则代表河水不肯接受失去灵魂的罪人,若是沈下去则代表他是无辜的,立刻开释(说的倒也有些道理,中世纪贫苦的乡间要能弄到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吃到一身肥油还能浮起来,的确是需要一些特别的本领。)审判员事先要为刑罚取得成功而祈祷,向不幸的受难者空空如也的肚子里灌圣水,使魔鬼在用刑时不能缚住她们的舌头,他们给赤身裸体的女巫黏上带子,相信这种带子在折磨犯人上比一切镣铐都有效;他们还念各种咒语,以迫使这些倔强固执的「魔鬼之妻」开口,行刑者在拷打嫌犯的时候要先剃掉他们的一切毛发,使他们不能隐藏可以免去痛苦的「魔鬼之符」...接下来再来看看一篇有关女巫的奇文吧,这是一名教士在审问过几百名女巫之后所得出来的结论,他在公元一六三一年写道:「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注明她同魔鬼有往来;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这显然是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同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狂欢晚会的怀疑。如果她在审问时颇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来,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法官认为女巫惯于恬不知耻的撒谎。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而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指控感到极端害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一个受指控的妇女在行刑时因痛苦不堪而四处张望,这代表她正在寻找守护它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且正在寻求支持她的力量。如果她还有力量挺得过酷刑,这代表着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的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以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
(这段东西写得酷吧,意思就是,只要你被抓上法庭,就意味着你是女巫了)
让我们看看一些被审问的‘女巫‘吧公元一五九七年,六十七岁的德国寡妇,打零工的克拉拉.盖斯勒,由于另一个因巫术处决的女人告发她和三名魔鬼姘居及其他罪行而被捕,最后在招认的同时也因为不堪拷打而死亡。公元一六四五年,米海利,佩尔格因「巫术罪」在米兰诺被处决,起因是被密告说行为可疑,在闲谈时提到占星家和巫师时吹嘘他能预见风暴,最后虽然招认,但只要一停止用刑,他马上翻供,最后仍然逃不过不名誉的死亡。公元一六二八年,维尔茨堡处决了两个11岁和12岁的女童,和两个同样年龄的男孩,罪名是招供自己属于撒旦的教堂。在德国中部的班见格,自公元一六二九年到一六三三年,那里公开处决了九百名被控进行巫术活动的人。受害者中不仅有普通居民,而且有城市当局的代表人物,包括五名市长,甚至连法官也被告发同魔鬼往来,公元一六二五年,该城的参事约翰.尤尼乌斯被自己的亲生儿子作证参加女巫大会,最后被送上火刑台...
就像这些历史记载说的一样,西欧国家在持绩两百多年捕捉女巫和巫师的结果,消灭了十万以上的无辜者,其中大多数是妇女,如果加上受巫术案株连失财产和地位的死难者的亲友,那么受害者当有数百万之众,
人类的无知和盲目所造成的灾难竟然可以大到这种地步...(值得庆幸,我们的社会是文明的.)
http女巫-入教仪式&装备&巫女(巫师)的生活目的
女巫,之所以被认为是邪恶的是因为大多数巫术派别相信,她们天生就是魔鬼的化身,天生就有魔鬼的力量和天生就充满了愤怒和妒忌。女巫们通常在出生时就有一些特别的物理上的记号,例如胎记、体内有异物或阴阳眼(EvilEye)。
这些都是20世纪人类学家E.爱文斯-皮特卡德(E.Evans-Pritchard)在非洲Zande地方有系统地研究当地女巫几十年后所得出的结论,虽然这个结论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而且也不适用于西方的新异教巫术文化,但也为该类研究打响了第一枪。
在巫术最简单的形式里,巫术是一种控制大自然力量和意念移物的魔法。在新石器石代的洞穴壁画上,已画有半人半兽的巫师作法召唤森林之神的事迹。到了古希腊,人们相信巫师只是召唤一些介乎于天堂和大地之间的中立魔神(希腊语:daimones),但这些魔神也是很容易就变成魔鬼的,直到后世的柏拉图的学
生Xenocrates将daimones彻底定义为魔鬼。
到了中世纪,在天主教的影响下,庞大的猎巫行动开始了,无数女巫葬身于火海之中或死于利箭和断头台之下……女巫从此变得更加邪恶了。但在文艺复兴的时候,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男巫(Sorcerer)成为了饱学之士,如炼金士、医生等的代名词。甚至有人相信这些人的知识是从超自然的来源里得到的。
更有很多贵族和主教都争先研究起巫术来。
但直到现在,女巫的社会地位也没有太大改变,在大多数的社会文化里,都认为女巫是魔鬼的情人,邪恶的化身。虽然有人试妓捣伺撞⒚挥邢胂笾锌膳拢獠⒉皇且患菀鬃龅降氖虑椤?
女巫的资料虽多,但Soceress的就不太多,一来是Blizzard和AD&D等经典游戏把这个巫术支派给捧大了,二来自古Sorcery、Witchcraft、Necromancy和Wizard等都分不开,大家都是类似巫师、妖术等的意思,所以在这里就不多讲了。
成为女巫的仪式所谓的女巫是指「有智慧的女性」的名词女巫一词,在英语中为Witch,意思为魔女、妖妇等等。他原本是源自於古英语Whicce,表示有智慧的女性。许多女巫的研究家们解释,在古代社会便已经发现女性所拥有的特殊的神秘能力,而特别称学习这种能力的女性为女巫,然而,一到了后世,显示女
巫并不一定只限於女性,非得女性才能担任。儘管非女性的女巫是少数的,但男性的「女巫」仍然存在着,这种现象至今仍然存在着,这种现象到了现代还是没有改变。
举例来说,使古代宗教复活,奠定名为佳多那派女巫宗派的英国人乔兰多·佳多那博士,被认为虽是男性,但也无疑是一名「女巫」。顺便一提,乔兰多·佳多那博士是二十世纪前半期活跃於女巫宗教领域的人。在位於英格兰与爱尔兰之间的曼恩岛南端,一个名为奇亚斯鲁威的古老城镇,设立了「女巫博物馆」,
他因此而声名大噪〈这座博物馆,是由后继者是一名女性的巫师,很遗憾地被卖掉了,现在并不存在〉。
在欧洲的历史之中,许多女巫出现,而成为女巫审判的牺牲品的女巫人数,仅仅在十六世纪及十七世纪就轻易地超过二十万人。
这样的女巫之一,英格兰的奥尔达恩有一名名为伊莎贝尔·加伍帝。根据她一六六二年所进行的告白,她因为在砂丘上遇见的恶魔,而被迫进入巫教,据说,她可以使自己化身为野兽。可以化身或飞在空中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所拥有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除了这些能力之外,也被认为可以透视解读人的心理。
被预选为女巫的女性,也一一成为女巫,如此一来,并不是女巫绝对来自人类的世界不可。
恶魔与女巫不可思议的契约为了成为女巫的仪式,亦即女巫的入教仪式,是異端审问及女巫狩猎等等,已成为确立的项目。根据这个仪式,女巫的入教,意味着和恶魔订立契约。女巫正因为有恶魔才有其本身的存在,若恶魔不存在,可以说,不能认为女巫是存在的。
女巫的入教是与恶魔之间的契约,称这种关係为「契约」的地方,的确是欧美。
纵使无论多么希望成为女巫,还是无法自行成为女巫。作为契约的另一造,恶魔经常存在着。关於所谓的恶魔为何?将在后文提及,但被这种恶魔所预选的人,只有自己也希望成为女巫者,才得以成为女巫。
那么,作为为了成为女巫的仪式,大概是有相同的仪式吧!这种仪式,无论根据时代或是根据场所,似乎都有些微差異。然而,一看简略的概要,便可发现:在女巫的入教仪式上,如下的仪式,作为共通的部份而一直浮上台面。
(1)拒绝基督教。基督教因为是反对信仰恶魔,所以反过来说信仰女巫的宗教,巫教当然必须拒绝这个宗教。基督教所繫掛的十字架或仪式,不消说也当然得加以否定。
(2)约束入教者需服侍恶魔。对女巫而言,恶魔是绝对的存在。因此,恶魔所说的话便是绝对者所说的话。遵循这些指示,被视为理所当然之事。
(3)不忘仅可能地宣传信仰恶魔﹝信仰女巫﹞教义的努力。增加新的信徒,被视为女巫的义务。
(4)不怠忽女巫信仰的仪式,用心地实行一切仪式。在典型上,有必要定期地召开十三名女巫所组成的女巫集会,称为「科文」(coven)。
(5)恶魔及女巫的团体之中,必须学会作为女巫的识别方法,或是具有作为女巫的识别方法。也就是说,很显然地明瞭女巫应具有什麼条件。女巫被认为身体上的各部上雀斑或黑痣很多。
(6)召开被称为主日的大规模「女巫集会」,是女巫的义务。这一点意味着加强了女巫同志的「约束」力量。
女巫入教虽是一种契约关係,但从女巫方面来说,并不仅仅是「给予」而已,而从恶魔方面来说,「获得」也是理所当然之事。也就是说,两方具有平等互惠的关系,双方互惠各取其利。
如果是那样,那麼,由於入教成为女巫的女性,可以从恶魔身上获得的东西是什么呢?
那是「性的满足感」。女巫入教的仪式一结束,性的仪式就在旁等候着的情形很多。这是一种与恶魔的性接触;,一般认为,一订可以得到满足感。与恶魔的**,有时当然是在入教之前进行。一般认为,与恶魔**可以获得与常人**时无法得到的愉悦,因此,也有无法忘记恶魔的存在,而成为女巫的女性。
性的仪式,大多数的情形,似乎是於主日宴会﹝女巫集会或女巫派对﹞举行的仪式较多。
虽然如此一来「给予」也较多,但是,一旦成为「获得」之处较多的女巫,则一般认为,这种女性是无法再回到人间界。即使外貌上是作为人间的女性而存在着,因为心灵及魂魄以委身於恶魔,所以毫无选择之途。
为了作为女巫入教的可靠凭据,可以订定入教誓约书,这些誓约书,现在仍留下数份。一看这种东西,便可发现誓约舒适备用反射镜写作方式书写的。
所谓的反射镜写作,也被称为「镜映文字」是将恰好的文字写在镜子上的状态。
因此,在左至右书写之际,也被印上奇異的魔印。
女巫们所具有的东西「魔印」
女巫为了证明其身分,以及进行魔法或咒法,拥有必要的东西。女巫证明其为女巫的信物,是「女巫的印记」,这种「女巫的印记」,是从出生起便附带而来的先天性印记。举例来说,有雀斑或黑痣。这些情形,可以决定一个女性从出生起便生而为女巫的命摺?
作为诸如此类的先天性印记,最容易被视为标记之一的,是**。通常,一般认为女性左右两侧各有一个**,然而,也有女性在**部位又有小的肿胀。
在異端审问等情况之际,如此的肿胀被视为多余的**而被列举出来,也被视为是女巫的确实证据。
雀斑或黑痣,也被看做女巫的刻印。原本刻印并非一切的雀斑或黑痣,似乎被限定於某种印记,呈现蝙蝠的形状的印记、类似於小动物样貌的印记,在欧洲共通地被认定是女巫的证据。其理由是因为,女巫藉由其诅咒的力量,将如此与生俱来的东西作为自己的使唤喽喽而加以利用。爪牙的种类因地方也有所不同,
有些地方,甚至连跳蚤也被看作女巫的爪牙。在这样的地方,被跳蚤咬过的痕迹也被视为女巫的证明。
作为后天性的印记,是刀伤、被动物咬过的痕迹,甚至连由於不同情况所产生的身体的变形,也包含在内。因为,这些印记被认为是恶魔根据其意思而附加上去的。
「药草」
女巫为了施行魔法及诅咒术,已知她们会使用某种药草。比方说,名为艾蜜莱·康帕内的植物的根部,是为了使人遭受爱的诅咒术而被使用。将艾蜜莱·康帕内的根部,与苹果、香料加以混合,渗入一些水。这种在圣约翰节的前夕被掘起而製成的**,被称为「夏娃」,人们相信,它作为使不肯屈从、无法诱惑的
对象,成为爱的俘虏的药物,是很有效的。
在法国中世纪的情诗《杜利斯达雨伊柔尔黛》之中,伊柔尔黛的母亲打算想让自己的女儿和国王结婚,一般认为,被科恩奥尔王吞下去商标的模糊字体,是「夏娃」两字没错。
基於诅咒对方的目的而使用药草,是水芹和其他菜所作的一种药草,将这些药草溶解於古老、腐败的葡萄酒里,将加入酒里的玫瑰的刺扎入诅咒用的人偶之中的方法,经常被采用。
利用毒药殴伤牛草,也是女巫所熟悉的药草。在有女巫的地方,便有殴伤牛草──就像一般人所认为的一样,女巫巧妙地调和殴伤牛草的根及叶,非常善于制作迷幻药。这种调和的方法被认为是秘传之物,如果并非女巫的人姑且看看学学,久而无师自通,想要製作秘药的话,不仅没有效果,而且只有毒阅馨l挥作
用,而遭受出乎意料、不可挽回的实际伤害处所波级的是堰堤、河坝。
仙人掌也是有效的植物,藉由巧妙的调制法,可以制作造成幻觉作用的秘药。
「人偶」
女巫在使用诅咒术的时候利用人偶的情形颇多。最典型的,是诅咒用的人偶。
这样的人偶实物,由於目前被收藏於博物馆等处,因此仍可见到。
作为单纯的人偶,有一种作成人的形状,切掉木头的部份而使用。有些是费功夫、黏土製的精细手工艺品。这种人偶并不单单是黏土的成分,其中也混入了动物的血液及弄碎的骨头之类的成分。
大多数的情形,女巫并不是经常带着这种人偶,一般认为,女巫唯有在接受诅咒的委託的时候,才按照需要而製作人偶。要在诅咒对方死亡的时候,应将那个受诅咒的对象身体的一部份(例如头发)加以混合,仅可能地制作相似於对象的人偶。
为了要使单恋的恋爱成功,则应製作两个人偶,也施行使特别制作的爱的液体倾盆而注的咒法之类的方法。
女巫为了提高自己的魔力,被认为有时也会带着人偶。根据女巫与魔王亦即恶魔的契约,女巫虽已被赋予了卓越的魔力,但其魔力更加出色的能力的关键,是全凭努力而定。为了达成此一目的,女巫藉由喜好的动物的骨骼而製成人偶。
以头部而言,人猿的头盖骨被使用的情形很多。为了利用秘法而提高诅咒的效果,女巫也在头盖骨上科入各种魔符或魔字。像这样的人偶,几乎看不到,其原因,是因为女巫们害怕因这些魔符或魔字被人看见而失去魔力所致。
※骷髅或剑等,是女巫的诅咒仪式上所不可或缺的小道具。
「房屋」
女巫住在何处呢?女巫并没有人自己堂而皇之地称为女巫。女巫所拥有的魔力,大多是悄悄地被行使。原本仍在初期之时,女巫有时似乎也堂而皇之地称为妖术师或占卜师。
对女巫而言,作为其差遣使唤的喽喽,拥有数百只的许多种小动物,是很平常之事。尽管如此,并不是说需要饲养这些小动物的场所。因为牠们只有在遵循女巫的命令的必要时刻才现身,除此之外的时刻,就像看不见一样,被迫消失踪迹。
十七世纪前半期,德国的巴布尔固市市长乔尼伍斯的妻子,被当作女巫而受到处刑,正如从此一事件所了解的,连与市政有关的高官之妻,也可能是女巫。
此事意味着,也有女巫住在豪邸的。
「法器」
提到女巫,大概有人会想到描绘了她们跨骑在法器(一般印象中是扫把)上的形貌影像吧。作为法器的代替品,有时手杖也会被使用。据说,由於使用的人,这些东西其实是魔法之棒,飞行在夜空的东西,偶尔可以看见法器之类。另外,在心理学者中,有人主张,女巫及信仰女巫包含了强烈的性方面的意味,而法器
或手杖是象征着男性的性器。
「香油」
女巫无论跨骑在法器上,或是使用手杖,反正不管如何,都可以飞翔於空中。
然而,在任何一种情况,都有不管如何也不可或缺的东西,那便是香油。
一般认为,香油与身为动物的愿望有关。
※附注‘欧洲的女巫历’月/日各种宴会2/1圣烛节的女巫夜宴。
2/14德落伊历2月21日,因女巫而定的牺牲品贡献日,在爱尔兰等地进行。
4/30~5/1夜瓦鲁布尔奇斯的女巫夜宴。
5/1在英国康奥尔地方秘密地进行的女巫的舞会。
7/31收获季的女巫夜宴。
10/31夜哈罗维恩(哈罗马斯的通宵祭典),女巫及妖怪出现的祭典。
10/31万圣节的女巫夜宴。
欧洲女巫三大集会地:瑞典的莫拉英国的曼恩岛德国的布洛肯恩山顶这是从一个介绍BOOKOFSHODOWS的网站上翻译下的。
巫女(巫师)的生活目的:1.了解自己(KNOWYOURSELF)
2.了解自己的生活目标(KNOWYOURCRAFT)
3.不断学习(LEARN)
4.应用所学到的智慧(APPLYKNOWLEDGEWITHWISDOM)
5.达到平衡(ACHIEVEBALANCE)
6.说话有次序(KEEPYOURWORDSINGOODORDER)
7.思考有次序(KEEPYOURTHOUGHTSINGOODORDER)
8.赞扬生活(CELEBRATELIFT)
9.顺应地球的咿D(ATTUNEWITHTHECYCLESOFTHEEARTH)
10.锻炼身体(EXERCISEBODY)
11.正确的吃和呼吸(BREATHEANDEATCORRECTLY)
12.自我思考。冥想(MEDITATE)
13.尊敬神(HONORTHEGODDESSANDGOD)
女巫资料
所謂的女巫是指「有智慧的女性」的名詞
女巫一詞,在英語中為Witch,意思為魔女、妖婦等等。他原本是源自於古英語Whicce,表示有智慧的女性。許多女巫的研究家們解釋,在古代社會便已經發現女性所擁有的特殊的神秘能力,而特別稱學習這種能力的女性為女巫,然而,一到了後世,顯示女巫並不一定只限於女性,非得女性才能擔任。儘管非女性的女巫是少數的,但男性的「女巫」仍然存在著,這種現象至今仍然存在著,這種現象到了現代還是沒有改變。
舉例來說,使古代宗教復活,奠定名為佳多那派女巫宗派的英國人喬蘭多·佳多那博士,被認為雖是男性,但也無疑是一名「女巫」。順便一提,喬蘭多·佳多那博士是二十世紀前半期活躍於女巫宗教領域的人。在位於英格蘭與愛爾蘭之間的曼恩島南端,一個名為奇亞斯魯威的古老城鎮,設立了「女巫博物館」,他因此而聲名大噪〈這座博物館,是由後繼者是一名女性的巫師,很遺憾地被賣掉了,現在並不存在)。
在歐洲的歷史之中,許多女巫出現,而成為女巫審判的犧牲品的女巫人數,僅僅在十六世紀及十七世紀就輕易地超過二十萬人。這樣的女巫之一,英格蘭的奧爾達恩有一名名為伊莎貝爾·加伍帝。根據她一六六二年所進行的告白,她因為在砂丘上遇見的惡魔,而被迫進入巫教,據說,她可以使自己化身為野獸。可以化身或飛在空中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所擁有的能力之中最典型的。女巫除了這些能力之外,也被認為可以透視解讀人的心理。被預選為女巫的女性,也一一成為女巫,如此一來,並不是女巫絕對來自人類的世界不可。
惡魔與女巫不可思議的契約
為了成為女巫的儀式,亦即女巫的入教儀式,是異端審問及女巫狩獵等等,已成為確立的項目。根據這個儀式,女巫的入教,意味著和惡魔訂立契約。女巫正因為有惡魔才有其本身的存在,若惡魔不存在,可以說,不能認為女巫是存在的。女巫的入教是與惡魔之間的契約,稱這種關係為「契約」的地方,的確是歐美。縱使無論多麼希望成為女巫,還是無法自行成為女巫。作為契約的另一造,惡魔經常存在著。關於所謂的惡魔為何?將在後文提及,但被這種惡魔所預選的人,只有自己也希望成為女巫者,才得以成為女巫。那麼,作為為了成為女巫的儀式,大概是有相同的儀式吧!這種儀式,無論根據時代或是根據場所,似乎都有些微差異。然而,一看簡略的概要,便可發現:在女巫的入教儀式上,如下的儀式,作為共通的部份而一直浮上檯面。
(1)拒絕基督教。基督教因為是反對信仰惡魔,所以反過來說信仰女巫的宗教,巫教當然必須拒絕這個宗教。基督教所繫掛的十字架或儀式,不消說也當然得加以否定。
(2)約束入教者需服侍惡魔。對女巫而言,惡魔是絕對的存在。因此,惡魔所說的話便是絕對者所說的話。遵循這些指示,被視為理所當然之事。
(3)不忘僅可能地宣傳信仰惡魔﹝信仰女巫﹞教義的努力。增加新的信徒,被視為女巫的義務。
(4)不怠忽女巫信仰的儀式,用心地實行一切儀式。在典型上,有必要定期地召開十三名女巫所組成的女巫集會,稱為「科文」(coven)。
(5)惡魔及女巫的團體之中,必須學會作為女巫的識別方法,或是具有作為女巫的識別方法。也就是說,很顯然地明瞭女巫應具有什麼條件。女巫被認為身體上的各部上雀斑或黑痣很多。
(6)召開被稱為主日的大規模「女巫集會」,是女巫的義務。這一點意味著加強了女巫的「約束」力量。女巫入教雖是一種契約關係,但從女巫方面來說,並不僅僅是「給予」而已,而從惡魔方面來說,「獲得」也是理所當然之事。也就是說,兩方具有平等互惠的關係,雙方互惠各取其利。如果是那樣,那麼,由於入教成為女巫的女性,可以從惡魔身上獲得的?#124;西是什麼呢?那是「性的滿足感」。女巫入教的儀式一結束,性的儀式就在旁等候著的情形很多。這是一種與惡魔的性接?#124;,一般認為,一訂可以得到滿足感。與惡魔的**,有時當然是在入教之前進行。一般認為,與惡魔**可以獲得與常人**時無法得到的愉悅,因此,也有無法忘記惡魔的存在,而成為女巫的女性。性的儀式,大多數的情形,似乎是於主日宴會﹝女巫集會或女巫派對﹞舉行的儀式較多。雖然如此一來「給予」也較多,但是,一旦成為「獲得」之處較多的女巫,則一般認為,這種女性是無法再回到人間界。即使外貌上是作為人間的女性而存在著,因為心靈及魂魄以委身於惡魔,所以毫無選擇之途。為了作為女巫入教的可靠憑據,可以訂定入教誓約書,這些誓約書,現在仍留下數份。一看這種?#124;西,便可發現誓約舒適備用反射鏡寫作方式書寫的。所謂的反射鏡寫作,也被稱為「鏡映文字」是將恰好的文字寫在鏡子上的狀態。因此,在左至右書寫之際,也被印上奇異的魔印。
女巫們所具有的?#124;西
『魔印』
女巫為了證明其身分,以及進行魔法或咒法,擁有必要的?#124;西。女巫證明其為女巫的信物,是「女巫的印記」,這種「女巫的印記」,是從出生起便附帶而來的先天性印記。舉例來說,有雀斑或黑痣。這些情形,可以決定一個女性從出生起便生而為女巫的命摺W鳛橹T如此類的先天性印記,最容易被視為標記之一的,是乳頭。通常,一般認為女性左右兩側各有一個乳頭,然而,也有女性在乳頭部位又有小的腫脹。在異端審問等情況之際,如此的腫脹被視為多餘的**而被列舉出來,也被視為是女巫的確實證據。
雀斑或黑痣,也被看做女巫的刻印。原本刻印並非一切的雀斑或黑痣,似乎被限定於某種印記,呈現蝙蝠的形狀的印記、類似於小動物樣貌的印記,在歐洲共通地被認定是女巫的證據。其理由是因為,女巫藉由其詛咒的力量,如此與生俱來的?#124;西作為自己的使喚嘍嘍而加以利用。爪牙的種類因地方也有所不同,有些地方,甚至連跳蚤也被看作女巫的爪牙。在這樣的地方,被跳蚤咬過的痕跡也被視為女巫的證明。作為後天性的印記,是刀傷、被動物咬過的痕跡,甚至連由於不同情況所產生的身體的變形,也包含在內。因為,這些印記被認為是惡魔根據其意思而附加上去的。
『藥草』
女巫為了施行魔法及詛咒術,已知她們會使用某N藥草。比方說,名為艾蜜萊·康帕內的植物的根部,是為了使人遭受愛的詛咒術而被使用。將艾蜜萊·康帕內的根部,與蘋果、香料加以混合,滲入一些水。這種在聖約翰節的前夕被掘起而製成的春藥,被稱為「夏娃」,人們相信,它作為使不肯屈從、無法誘惑的對象,成為愛的俘虜的藥物,是很有效的。在法國中世紀的情詩《杜利斯達雨伊柔爾黛》之中,伊柔爾黛的母親打算想讓自己的女兒和國王結婚,一般認為,被科恩奧爾王吞下去商標的模糊字體,是「夏娃」兩字沒錯。基於詛咒對方的目的而使用藥草,是水芹和其他菜所作的一種藥草,將這些藥草溶解於古老、腐敗的葡萄酒裡,將加入酒裡的玫瑰的刺扎入詛咒用的人偶之中的方法,經常被採用。利用毒藥毆傷牛草,也是女巫所熟悉的藥草。在有女巫的地方,便有毆傷牛草──就像一般人所認為的一樣,女巫巧妙地調和毆傷牛草的根及葉,非常善於製作迷幻藥。這種調和的方法被認為是秘傳之物,如果並非女巫的人姑且看看學學,久而無師自通,想要製作秘藥的話,不僅沒有效果,而且只有毒性能發揮作用,而遭受出乎意料、不可挽回的實際傷害處所波級的是堰堤、河壩。仙人掌也是有效的植物,藉由巧妙的調製法,可以製作造成幻覺作用的秘藥。
『人偶』
女巫在使用詛咒術的時候利用人偶的情形頗多。最典型的是詛咒用的人偶。這樣的人偶實物,由於目前被收藏於博物館等處,因此仍可見到。作為單純的人偶,有一種作成人的形狀,切掉木頭的部份而使用。有些是費功夫、黏土製的精細手工藝品。這種人偶並不單單是黏土的成分,其中也混入了動物的血液及弄碎的骨頭之類的成分。大多數的情形,女巫並不是經常帶著這種人偶,一般認為,女巫唯有在接受詛咒的委託的時候,才按照需要而製作人偶。要在詛咒對方死亡的時候,應將那個受詛咒的對象身體的一部份(例如頭髮)加以混合,僅可能地製作相似於對象的人偶。為了要使單戀的戀愛成功,則應製作兩個人偶,也施行使特別製作的愛的液體傾盆而注的咒法之類的方法。
女巫為了提高自己的魔力,被認為有時也會帶著人偶。根據女巫與魔王亦即惡魔的契約,女巫雖已被賦予了卓越的魔力,但其魔力更加出色的能力的關鍵,是全憑努力而定。為了達成此一目的,女巫藉由喜好的動物的骨骼而製成人偶。以頭部而言,人猿的頭蓋骨被使用的情形很多。為了利用秘法而提高詛咒的效果,女巫也在頭蓋骨上科入各種魔符或魔字。像這樣的人偶,幾乎看不到,其原因,是因為女巫們害怕因這些魔符或魔字被人看見而失去魔力所致。骷髏或建等,是女巫的詛咒儀式上所不可或缺的小道具。
『房屋』
女巫住在何處呢?女巫並沒有人自己堂而皇之地稱為女巫。女巫所擁有的魔力,大多是悄悄地被行使。原本仍在初期之時,女巫有時似乎也堂而皇之地稱為妖術師或占卜師。對女巫而言,作為其差遣使喚的嘍嘍,擁有數百隻的許多種小動物,是很平常之事。儘管如此,並不是說需要飼養這些小動物的場所。因為牠們只有在遵循女巫的命令的必要時刻才現身,除此之外的時刻,就像看不見一樣,被迫消失蹤跡。十七世紀前半期,德國的巴布爾固市市長喬尼伍斯的妻子,被當作女巫而受到處刑,正如從此一事件所了解的,連與市政有關的高官之妻,也可能是女巫。此事意味著,也有女巫住在豪邸的。
『法器』
提到女巫,大概有人會想到描繪了她們跨騎在法器(一般印象中是掃把)上的形貌影像吧。作為法器的代替品,有時手杖也會被使用。據說,由於使用的人,這些?#124;西其實是魔法之棒,飛行在夜空的?#124;西,偶爾可以看見法器之類。另外,在心理學者中,有人主張,女巫及信仰女巫包含了強烈的性方面的意味,而法器或手杖是象徵著男性的性器。
『香油』
女巫無論跨騎在法器上,或是使用手杖,反正不管如何,都可以飛翔於空中。然而,在任何一種情況,都有不管如何也不可或缺的?#124;西,那便是香油。一般認為,香油與身為動物的願望有關。
附註"歐洲的女巫曆"
2/1聖燭節的女巫夜宴。
2/14德落伊曆2月21日,因女巫而定的犧牲品貢獻日,在愛爾蘭等地進行。
4/30~5/1夜瓦魯布爾奇斯的女巫夜宴。
5/1在英國康奧爾地方秘密地進行的女巫的舞會。
7/31收穫季的女巫夜宴。
10/31夜哈羅維恩(哈羅馬斯的通宵祭典),女巫及妖怪出現的祭典。
10/31萬聖節的女巫夜宴。
歐洲女巫三大集會地:
瑞典的莫拉
英國的曼恩島
德國的布洛肯恩山頂
現在——目前根源
如果要了解一個事物的起源,我們就要先分析他們的種類。如今社會上我們所了解女巫分爲三種。
我們主要分析第一種,以歷史角度來看,所謂的女巫,也就是15世紀季度天主教會獵殺女巫時期遭受到迫害,以及被冠上女巫罪名的女人們,講白一點就是假女巫.教會的人將女巫稱爲撒旦的情人,僕人甚至妻子。目的就是爲了剷除異己,將他們"大神"權耀立於每個人頭上。在這些受害者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並非真正的女巫,她們可能只是到家附近採個野花什麼的,或者邭獠钜稽c住家附近有人病了,這個女人就會莫名其妙地被冠上女巫施法害人的罪名.其迫害的手段十分慘烈,最為人所知的就是火刑.其實,這些女人並非真正的女巫,她們只是被"強迫"稱為女巫.在那個知識愚昧未清的年代,她們無法證明自己的清白,而成為了歷史的犧牲品。
由於教會的傳播思想,使15世紀後的人們對女巫都產生了莫名的懼怕和反感。人們之所以會對Wicca抱持成見,也當是幾世紀以來的其他宗教對異教的負面宣傳所致。也更由於世人對「女巫」久遠流傳、根深柢固的偏見。最常見的是,他們總認爲女巫和撒旦有著密不可分的聯係。其實wiccan的信仰與基督/天主教毫無關係!因爲無論是天主教,犹太教,基督教,***教,或者是恶魔崇拜。他們都是同源的,都是从历史上的纷争在亚布拉汉和耶和华之间产生的。他們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础,都相信有一天最终的审判日子会到来,一个充满嫉妒与抱负的神,以及有罪的人们(被称为原罪习俗),拥有高傲权利的男性,以及地狱的存在,一个永恒的炼狱。这些宗教都绝对相信他们的书与准则(圣经,犹太圣典,可兰经,恶魔圣经),这些书都是人被写的,可是他们認爲是神写的。这些都是宗教的特点,而wicca却没有任何和他们相同的地方。这些宗教有着和wicca完全不同的根源,完全不同的历史。換句話說,這些宗教嚴禁教徒接?#124;巫術抑或魔法!而且真正的wiccan絕對不信奉任何所謂的“惡魔”和“撒旦”,更不會和他們簽訂什麼“契約”。Wicca信仰並不含原罪、救贖、告解、復活、基督神性等基督教觀念,但也並不如一般人所想,與惡魔崇拜有關。事實上,Wicca並不認同撒旦或惡魔,更不會崇拜惡魔,而黑彌撒、褻瀆墓地及動物獻祭等諸如此類邪惡的活動也不在Wicca信仰或許可範圍內。Wicca的信念和真正的撒旦信徒相當不同,大多時候南轅北轍。這也就是第一種女巫的起源。
第二種,傳統的女巫.傳統的女巫,必須要加入女巫集會,也就是coven.coven有嚴格的階級制,在coven中,女巫們學習著各種知識.舉凡占星(天文),藥草(醫療與魔法).....等.因為當時的歐洲,知識是處於混沌未開的情況.只有貴族和修道士(monk),有機會受教育.故這批掌握了知識力量而不願隨著世俗的愚鹵沉淪的女人們,在常人的眼中是神秘而駭人,因為不知她們掌握了何種力量;在教會人士的眼中是大佞不道!因為女巫們並不信奉上帝.而在女巫並不信奉撒旦的情況下,教會竟強扣了女巫是撒旦信徒的大帽子.......這是有點可笑的,畢竟女巫們真
正的歸依是大地之母motherofthenature,而非上帝或撒旦任何一個,上帝和撒旦是基督教的?#124;西.當然,在女巫信仰中佔十分重要一部份的,是所謂的咒術(themagicofspell).咒術能否成真,靠得是心靈力(energy)的強弱。
第三種,現代女巫,現代女巫的信仰基礎,毫無疑問是來自於傳統女巫.但現代女巫不再受到coven的控治.當然還是有許多coven的存在,但你也可以選擇自行修行.而今日的coven也不再有什麼嚴格的階級制了!現代女巫一樣延續傳統,在藥草,占星,咒術上要下很大的工夫,但在其它方面的知識也不可或缺.所以我們可以說,成為女巫的第一要件,是要有強烈的求知慾~~在生活作息上與常人並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如果真要講,就是有著更豐富的想像力(imagination),因為咒術的力量,想像力也佔了很重要的一部份。
傳統的女巫和現代女巫都屬新異教Neopagan,源起於GeraldGardner(1884-1964)。GeraldGardner是英國文官,曾長期居留亞洲,期間他學習各式各樣神祕信仰及巫術,對西方祕教文學也多所涉獵。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GeraldGardner返回英國,參加英國祕教團體,並發起一以自然為基礎、學習魔法、崇拜多神的邉印R痪盼逅哪辏珿eraldGardner出版書籍「今日巫術」,並成立女巫集會。Wicca在五零年代普及英格蘭,六零年代時值美國當地盛行自然,追求自由生活的風潮,因而吸引不少人加入Wicca。如今,Wicca受美國政府承認,並是新異教中主要宗教。Wicca雖是現代新宗教,但部分根源於基督教時代之前的北歐西歐等地的古老宗教。Wicca信徒從事現代巫術,並且崇拜自然。現今英國(19世纪中后期分裂出的新的女巫族群)Wicca有四個宗派,分別為:
Gardnerian:承襲GeraldGardner。
Alexandrian:承襲Alex及MaxineSanders。
Hereditary:經由姻親或血親世代傳承信仰。
Traditional:此派聲稱他們早在現代Wicca成立之前便己存在,且已經過數代或百年以上相傳。
以前——最終根源
現代三種女巫(分裂)→→→原始女巫信仰(本宗)
原始神話信仰→→→原始種族→→→原始宗教
以上列舉的三種現在女巫類別的最終根源是什麼呢?答案只有兩個字——神話。然而幾世紀以來多不勝數的巫術神話的最終根源又是什麼呢?答案只有四個字——原始宗教。
恐怕大家都有所了解,女巫所信仰的神靈幾乎都來源於各國各地的神話傳說。然而一個神話文明體系的形成必定依賴於當地當國的原始種族所遺留原始宗教的文化。再巫術的領域中,神話不僅僅被當作是傳說,更被規定為信仰,因爲在女巫的眼裏這些神話中的神靈就是最原始神靈得分體和化身。所以,如果你問我女巫的祖先究竟是誰?那麼我只能告訴你是原始宗教!
然而神話包括以下幾種類別:
1)自然派神話學
2)歷史派神話學
3)社會派神話學
4)庫夸乃布(kukwanebu)"童話",利簙窩過(libwogwo)"傳說",里留(liliu)神話。
無論是什麼神話文明都要產生於其固定種族,從今而論,神話起源的種族有四個。
1)馬拉西族
2)魯瓦西西加族
3)魯庫拉布他族
4)路庫巴族
通過原始宗教的形成特點以及演變過程,我們可以很容易的看到最原始的女巫和現代女巫共同的影摯。
一,原始宗教——原始神話/原始女巫形成上的影摯。
1)產生年代相同
2)產生的社會根源相同
3)產生的認識根源相同
4)從它們的内容上看當時人類生活情況相同。
二,原始宗教——始神話/原始女巫信仰形式和特點上的影摯。
1)大自然崇拜
2)動植物崇拜
3)鬼魂和祖先崇拜
4)圖騰崇拜
5)靈物崇拜和偶像崇拜
三,原始宗教——原始神話/原始女巫對社會的作用上的影摯。
1)對生產鬥爭的影響相同
2)對原始文化的影響相同
3)對社會關係和社會道德作用和影響相同
四,原始宗教——原始神話/原始女巫演變上的影摯。
1)神權落入奴隸主階級手中
2)階級分化引起信仰諸神發生分化
3)自簧竦娜嘶
4)神靈供奉方式和宗教儀式的改變
5)反動性加強,危害性更大。